燃料乙醇是指以生物物质为原料,通过生物发酵等途径获得的可作为燃料用的乙醇。燃料乙醇经变性后与汽油按一定比例混合可制车用乙醇汽油。目前燃料乙醇一般以小麦、玉米、薯类、高粱、甜菜等植物为原料,主要用于汽车燃料。
2001年,我国在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省试点生产推广燃料乙醇项目。通过生物燃料乙醇转化这些人畜无法食用的粮食,是最具安全性、经济性的解决方案。同时,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可充当国家粮食收储的“调控器”,在丰年增加粮食乙醇生产,在欠年减少或停止粮食乙醇生产,从而调剂余缺,保障国家粮食储备处于合理水平。
2002年,我国在黑龙江和河南两省启动燃料乙醇试点,并于2004年扩大试点,对9省市全面封闭运行。为了确保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有序、健康、稳步发展,国家在2004年初确立了“先行试点、政策扶持、封闭运行”的产业政策。此后,国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将生物燃料乙醇的生产纳入了国家指令性计划,各试点省也相应发布了政府封闭令。中石油、中石化相应建设了混配站。
为实现碳减排目标、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能源安全的话语权,我国近年来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燃料乙醇产业健康发展。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东北地区布局燃料乙醇生产基地。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强调,“适当扩大东北地区燃料乙醇生产规模,研究布局新的生产基地”。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8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措施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会议决定有序扩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范围,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1个试点省份外,进一步在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份推广使用燃料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