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违反市职代会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信用将受限
//www.workercn.cn2014-07-03 07:52:51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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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本市企事业单位如有拒不建立职代会制度、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等行为的,将被归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违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信息被归入信用平台后,在参加政府项目投标、政府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及获取财政资助和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截至2013年9月底,国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率基本全覆盖;全市非公企业职代会独立建制3.7万家;已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6260家,覆盖非公企业17.3万多家。但市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企事业单位在职代会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目前本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还有20%左右没有建立职代会制度。又如职代会工作运作不规范,有30%左右的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存在议事程序不规范、职权落实不到位、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的事项不走规范的民主程序等现象。
要解决这些问题,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是一条有效途径。市总工会明确,企事业单位如有阻挠建立职代会制度、妨碍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和审议通过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并给职工造成损害的、擅自变更或拒不执行职代会决议并侵害职工权益等行为,市、区县总工会可开具《上海工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如不改正,工会将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人保等部门开具 《上海工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监督检查处理建议书》;仍不改正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将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向媒体曝光。除了处处受制外,相关单位还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范围内,将加大对该单位的处罚力度。
编辑:郭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