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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政府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 职工不为欠薪犯愁
//www.workercn.cn2014-07-09 15:44:14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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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 徐军霞 通讯员 陈萍)今后,在泰州打工者再也不用为企业欠薪而犯愁了。近日,泰州市政府出台了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全市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建立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制度”等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配套制度,确保每位劳动者都能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意见明确,将建立由市人社、信访、工会、经信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领导小组,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预测处置机制。预警预测职责主要由人社部门承担,人社部门要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及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监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在企业出现工资支付困难或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后,人社等部门要根据轻重缓急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警示信息。

  根据情况严重程度,该市将分为三级预警及处置。三级预警:企业拖欠5人以下职工工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下的。由人社部门对欠薪企业依法进行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及时清欠。二级预警:企业拖欠5人以上30人以下职工工资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人社部门将欠薪企业纳入劳动监察重点监控对象,及时上门督促企业清欠。已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企业,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

  针对更为严重的拖欠情况,该市将实行一级预警。具体包括:二级预警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有效处理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30人以上的;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因企业欠薪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此时,人社、工会、信访、公安等部门需迅速有效控制群体性集访事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督促企业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暂时难以清欠的,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企业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仍难以清欠的,符合条件的可使用工资支付周转金垫付,并指导企业制定清欠计划并按期清欠;对企业主逃逸或恶意欠薪的,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违法犯罪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强调,市总工会要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及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并将企业工资支付预警情况作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企业家等评定、评选的先决条件,对发生“一级预警”的单位,撤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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