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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完善处置群体性劳动纠纷工作机制
//www.workercn.cn2014-07-24 07:13:3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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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钱培坚)当企业和职工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时,该通过怎样的方式“灭火”才合法合理?日前,上海杨浦区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处置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机制的试行办法》,在当地首次提出通过推进职代会和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在“职代会”的平台上,依法合理有序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此前,该区已进行了探索,去年至今共有30起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得到有效化解,涉及劳动者893人,金额达495.3万元。

    据悉,《试行办法》明确,对于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引导发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职工群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推选协商代表;双方就劳动关系矛盾进行平等协商;指导、督促企业于15天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将协商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对于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发生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的,按以下程序进行:查阅相关台账,指导企业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程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协商代表;双方就劳动关系矛盾进行平等协商;企业将协商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建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督促企业查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然后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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