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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总工会等十部门联动帮职工维权
//www.workercn.cn2014-12-03 13:55:14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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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记者12月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年关将至,为做好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维权工作,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维护职工权益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职工维权案件,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

  《通知》指出,联动机制协调处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查处侵害职工权益重大案件,尤其是部省领导批办案件,上级部门交办督办案件,网络等媒体反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因职工维权引发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涉及职工30人以上的跨区域职工维权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协调职工维权工作,依法组织受理和查处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

  《通知》要求,公安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调查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强迫劳动罪等案件,因职工维权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及时派员维持现场秩序;检察院负责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侵害职工权益行为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侵害职工权益行为进行审判等。工会负责法律监督。对经工会法律监督仍拒不改正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因侵害职工权益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派员到场,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通知》强调,部门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权益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联动机制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稳妥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对媒体尤其是网络反映的侵害职工权益案件,在迅速组织力量、依法调查处理的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正面引导舆论,防止事态被恶意炒作或放大;发现涉嫌犯罪的侵害职工权益行为,公安、检察院等要依法及时介入,调查收集证据,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要及时进行审判。

  (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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