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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导致旅游企业发展受阻,关键时刻,浏阳市总工会通过协商前辅导、协商中引导、协商后落实,积极培育集体协商典型,帮企业稳定职工队伍,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待遇高低不一,员工说走就走。”在今年4月走访全市乡村旅游企业时,湖南省浏阳市总工会发现行业内存在这一共性问题。
浏阳市目前有200多家乡村旅游企业,受疫情影响,这些旅游企业客源减少,企业少了营收,职工队伍不稳定,一些个性化小微旅游企业的职工为了多挣钱身兼数职,企业相互“挖人”现象时有发生。
“旅游企业首先要理顺内部关系,企业和员工一条心,才能推动整体发展。”浏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傲冰认为,“工会也要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
浏阳市总从众多乡村旅游企业中选取了浏阳大溪河旅游开发公司,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典型培育,从协商前辅导、协商中引导到协商后落实,浏阳市总全程参与,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工会全程参与,就是希望在探索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寻求职企之间的双赢新路径,并以此为模板,在全市乡村旅游企业中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浏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刘旭建说。
在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时,浏阳市总发现,大家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够了解。
“在他们的认识里,工资集体协商就是‘大家碰头开个会’。”刘旭建说。针对这种情况,市总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分别给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上了一堂课”,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义。
企业工会开始认识到协商代表选择和培养的重要性。“我们请‘能代表、敢协商’的职工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人,然后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会议,研究调查项目,讨论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难点、对策等。”该公司工会负责人张才珍告诉记者。
在浏阳市总的指导下,企业进行了征集职工提案工作,共收回提案16份。经审查,10份合格提案中,职工意见集中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作息时间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在协商之前,有4份提案已经得到落实,余下6份提案将在协商中谈判落实。”张才珍说。
7月10日,在正式协商开始前,浏阳市总还给企业安排了一场“法律知识大讲堂”,邀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就《劳动法》进行政策解读,确保集体合同文本依法依规。
因为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协商工作进展十分顺利。记者注意到,在最后的协议中,并没有约定涨工资或者降工资,只约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浏阳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喻桃香介绍,协议的重点是对职工的福利待遇有了更具体的保障,比如,建立食堂监督小组,每日用餐实行职工点评打分登记;增补请假范围;明确安全培训1年举办至少4次;1年举办4次职工文娱活动等。
“旅游行业没有节假日,职工对休假的事特别在意,所以协议中有大篇幅内容对请假和休假事宜作了约定。有了制度保证,职工心里也就有底了。”张才珍说。而通过这次协商,不论是大溪河公司负责人还是职工代表,都明白了协商不仅能谈工资,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职工所需所想的问题都能谈。
张才珍告诉记者,这场协商来得十分及时。协议生效后就迎来了旅游暑期旺季,以往这时候企业负责人总担心不好招人,现在职工因为这份协议稳定了下来,公司的经营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有了大溪河公司的正面示范,其他旅游企业也看到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接下来我们会推广大溪河公司工资集体协商的成功经验,在全市乡村旅游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刘旭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