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一分钱,我还能领到这么多补助金。对工会的关爱,我简直没法用语言来表达感激。”发出这番感慨的是肥城市某公司员工王女士。去年8月,王女士确诊患肿瘤,医疗费达6万元之多。在工会组织的关心下,她今年3月报销大病医疗补助金3.3万多元,极大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
因病致贫、返贫,是造成职工家庭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泰安市总工会近年来为职工解难事、办实事的“拳头产品”,《关于建立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不让职工交纳一分钱就能享受大病医疗补助政策”的原则。在优异的补助经费筹集机制支撑下,该市已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全市在职职工和农民工,打造了职工大病补助暖心品牌。从2015完善实施大病医疗补助制度以来,该市已为838名职工办理了大病医疗补助,发放补助金930.5万元。
职工不交钱还能享受大病医疗补助。这条创新之路,泰安市总是如何走出来的?
厉兵秣马,调研先行。为充分了解广大职工对大病医疗补助的需求,泰安市总组成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功能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进行了科学详细的调研。在此基础上,他们研究出台了上述指导意见,确定了自愿原则、不收费原则和入会职工全覆盖原则,建立了制度完善、覆盖面广、程序规范、效果显著的大病医疗补助制度。
不向职工收取任何费用,还要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最关键的是健全筹集资金机制。为此,泰安市总充分调动县市区总工会、各功能区单位工会的积极性,共同筹集大病医疗补助专项资金,一举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每个县市区总工会和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工会每年拿出20 万元、功能区10 万元、市产业公司(局)5 万元资金。该项资金既可从工会留成经费中提取,也可用争取到的其他资金支付,但不得向职工个人收取。同时,泰安市总每年拿出 300 万元资金对各地各单位按照 1:1 配套补助,为他们建立专户进行管理,资金使用权、补助额分配权归相应的各有关单位。当期补助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视年度使用情况可在新年度调整配套额度。
大病医疗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程序规范、阳光运行。制度规定,大病医疗保障期限为一年;同一患病职工在一个补助期内仅可享受一次医疗补助金;在泰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及其它医疗费支付额较大的疾病,均可被纳入补助范围;对在档困难职工视自费数额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其他补助范围内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累计超过 1 万元的,视自费数额并结合家庭年收入情况,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大病医疗补助金直接转入职工的“泰山情职工服务卡”;如当年度病情未愈,在下一年的医疗补助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还可再次报销。
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规范高效的办理程序,使泰安市总这一系列好政策“含金量”更高了。据统计,仅今年以来,该市已有88名职工申请大病医疗补助,获补金额达110.78万元。(《山东工人报》记者 李兴正 通讯员 刘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