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铎(右)与导师塞尔维斯在一起。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学人小传】
陈洪铎,1933年2月18日生于浙江绍兴,中国工程院院士,在皮肤免疫、皮肤性病防治以及医学美容方面有着高深造诣,是我国朗格汉斯细胞研究的奠基人,先后担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等国外大学客座教授。曾任第八、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国际皮肤科学会副会长;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吴阶平医学奖、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终身成就奖、国际皮肤科学会突出贡献奖、国际皮肤科学会联盟表彰奖等。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誉院长,同时还是国际皮肤科学会常务理事、国际美容皮肤科学会会长、国际生物医学科学协会副会长、美国皮肤病学会荣誉会员、美国皮肤科学会国际荣誉会员、研究皮肤病学会荣誉会员、日本皮肤科学会荣誉会员、亚洲皮肤科协会名誉理事,中华皮肤科杂志总编辑等。三次获得卫生部科技进步奖,在皮肤科学界是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唯一获奖者。
【大家】
他本是江南书生,却只身来到遥远寂冷的关东大地,几十年如一日地在科研一线奋斗。他是辽宁省医疗领域第一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也是我国皮肤性病学界首位院士。他视名利为浮云,唯独放不下的是那份于国于民的赤子情怀。他说自己今生追求的就是“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他就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皮肤性病科陈洪铎教授。
起 航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诞生。此时在上海念书的陈洪铎激动不已,他感觉到作为一个青年人重任在肩,大展抱负的时机来临了。而一个偶然事件改变了这位爱国少年的人生轨迹。
1949年秋,时任中国医科大学教务长的田志东带人到上海开招生会。陈洪铎与几位同学来到现场,田志东告诉他们,中国医科大学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是唯一一所走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医科大学。
听完这段辉煌校史之后,陈洪铎不顾家人反对,作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放弃上海优厚的条件和当时所学的专业,选择了中国医科大学,进而投身革命。
1950年2月,18岁的陈洪铎顺利通过中国医科大学的入学考试。他告别家乡,踏上了前往沈阳的漫漫征程。虽然对东北的天气早有心理准备,可沈阳的寒冷还是给了陈洪铎一个下马威,他被冻得直打哆嗦。
就在陈洪铎入学的头一年,抗美援朝开始了。中国医科大学师生于1950年10月从沈阳出发,前往中苏边境的黑龙江北安。
冬天的北安最低温度在零下50摄氏度。陈洪铎回忆:“我一个南方人第一次来到东北,真冷得受不了!”几位从南方来的同学适应不了那里艰苦寒冷的环境,实在扛不住,不得不打道回府。
但陈洪铎咬牙挺着,依旧竭尽全力学习。在他看来,与求医报国的理想相比,这些苦头都不算什么。他在北安医院整整待了一年,度过了平生最寒冷的冬天。这段学习生活经历让陈洪铎在以后的人生中面对任何问题都不退缩,不逃避。
“现在我们的生活实在是好,当年无法想象,我们的生活能有这么好。”陈洪铎感谢那段艰苦岁月的磨炼,走过来了,就什么都不怕。
1956年,陈洪铎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皮肤科,任皮肤科医师。那时的中国皮肤科学术体系及学科建设相对落后,在这样的学科领域里要想取得一些成绩,难度极大。更现实的是,当时中国医科大学皮肤科是一个只有不到10张病床的小科室。
有一天,陈洪铎在皮肤科门诊出诊,一位动物饲养员来找他看病。他发现这位患者的面部体癣颜色异常,就认真询问患者的病史。在询问病史的过程中,他了解到患者饲养的家兔身上也长了癣,并且是兔子先长癣,之后患者面部才长癣。
陈洪铎脑子里立刻闪过了一个念头:兔子会不会是病菌的传染源呢?晚上,他来到这位患者所在的家兔饲养室,对患癣的兔子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把兔子身上长癣的绒毛和患者癣部的皮屑同时做了培养及显微镜下观察,发现兔癣和人癣的致病真菌完全一致。
随后,陈洪铎又陆续发现了类似病人。经过多次实验研究,预想得到了证实,他撰写论文,通过实验所见及严密的逻辑分析,阐述了他的新发现。这一成果发表后,在皮肤科学界反响较大。
陈洪铎在国际上首次证实家兔是须癣毛菌的传染源之一。
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为了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快中国的发展建设,这一年,国家选派首批留学生到海外学习。陈洪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医学院的公费留学资格,专攻免疫学和皮肤病学。
探 索
1868年,德国学者朗格汉斯发现人体内有一种树突状的细胞,分布较广,而这种细胞具有什么功能却是未知领域。国内外许多学者积极研究探讨这一问题。为此,该细胞就以这位德国学者的名字命名为朗格汉斯细胞。
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深造时,陈洪铎所选择的研究对象——朗格汉斯细胞,由于形态酷似神经细胞,所以在20世纪70年代一度被认为是皮肤内的神经感受细胞。
陈洪铎是个有心人,在皮肤移植的研究中,他根据田鼠颊囊和人的角膜移植后成活率较高,而二者又都缺少朗格汉斯细胞这一事实,提出这样设想:移植物内的朗格汉斯细胞可能对移植物是否被排斥具有决定性作用。
基于这一设想,陈洪铎始终在思考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朗格汉斯细胞与移植间有什么关系?
陈洪铎决定报名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塞尔维斯教授的学生。塞尔维斯是美国遗传学会主席,起初陈洪铎并没有引起塞尔维斯的注意,但当听陈洪铎说希望研究的课题是朗格汉斯细胞的免疫作用时,他惊讶地发现他们关注的方向不谋而合。
塞尔维斯很欣赏陈洪铎,给他创造很多条件,并对陈洪铎说:“今后找我不必通知秘书,随时可到我办公室,实验室你可随便出入,不必受时间限制。”
同其他医学研究实验相比,陈洪铎做的动物实验周期较长。急于多出成果的他又给自己的工作加了码,除了朗格汉斯细胞的研究,又同时承担了其他科研课题。
那段时光,陈洪铎像陀螺一样,辗转在图书馆、实验室、动物房等之间,常常是几个实验同时进行。
陈洪铎工作起来是不要命的。在最短的时间里,他不断有新发现,撰写了具有一定创新内容的文章。他常常说:“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常数。”在这个“常数”的框架下,为了追求他的学术目标,他只好牺牲个人的休息和娱乐时间,有时甚至是以身体健康为代价。
午饭后爱犯困的陈洪铎,索性不吃午餐,只吃早、晚两顿饭,每顿饭的时间基本也不会超过五分钟;他感觉买食品太浪费时间,所以出去一次就买回够一个月吃的东西,很多年都没有做过一顿饭。
陈洪铎在美国租的房间里没有床,他不去买,也不去借,竟整整在地板上睡了900多个夜晚,每天至少工作10个小时。
终于,陈洪铎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历经近千次动物实验后,他在国际上首次揭示朗格汉斯细胞具有传递组织相容性抗原的功能,并在国际上第一次用动物实验证实了朗格汉斯细胞在免疫排斥中的重要功能。
据此,陈洪铎提出,在器官移植中,如果把朗格汉斯细胞和类似的细胞设法消除掉或加以更换,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把这个器官移植到其他个体身上。这一研究是现代免疫学中一项重要的基础理论,其结论对脏器移植及肿瘤防治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