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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李茜,女,46岁,中共党员,现任南京市秦淮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她从事工会法律工作十三年,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省、市优秀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并获南京市首届维护职工权益“双十佳”入围奖等。
曲折的小路、嘈杂的大街、杂乱的工地、狭窄的楼梯……靠一双并不利落的脚,李茜不知疲倦地穿行在南京的大街小巷,尽心尽意服务职工, 给无数人送去希望和阳光。
“2000年我走上工会法律工作岗位时,当时全国正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作为工会这个群众组织的一员,让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就是自己的首要职责。” 李茜认为,让职工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只是普法的第一步;而建立强有力的法律援助队伍和网络,向职工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援助,才是符合职工利益的“民心工程”,而这个“民心工程”需要更多的人参加。
带着这样的想法,李茜在区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和区司法局于2009年1月,联合成立了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随后相继在7个街道和高新园区、创意东八区以及58个社区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站(室),在全区范围内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维权服务全覆盖网络。
同时,李茜还一一走访全区有关单位和热心法律的人士,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建立了一支以执业律师、公职律师等为主体,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化、专业化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一支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队伍;一支由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等部门的退休人员,驻区高校法学教师和法律专业高年级学生等组成的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队伍。她采取定人、定岗、定职责的方式,将这三支队伍分派到全区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室,加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工会维权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形成了建立“三级”网络、健全“三支”队伍的职工法律援助体系化建设,基本满足了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这是李茜的承诺,也是她的行动座右铭。2010年春节前夕,在朝天宫某饭店当厨师的黄某,因不遵守店规被开除了,他找到了工会一定要讨个说法,并威胁要跳楼。李茜一边安抚,一边耐心对黄某解释《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文,明确告知不遵守法律的严重后果。在李茜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之后,黄某心悦诚服地离开,一场危机得到了化解。
2008年6月,向阳渔港10多名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李茜主动配合区劳保局,深入向阳渔港,走访职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为案件最后的解决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2年12月,喜迎门美食中心的28名员工,因老板突然“失踪”,辛辛苦苦地干了2个月,没领到一分钱工资。眼看春节要到了,家里人眼巴巴等着他们回家过年。情急之下,他们找到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情绪激动地请求给予帮助,声称如果无法解决问题,他们就集体上访。李茜详细了解案情之后,一边劝说大家回住所耐心等待,一边到辖区派出所和社区查找饭店的房主,多次调解依然没能解决,李茜代理他们提请劳动仲裁,最终通过区法院为他们讨回了全部工资。当员工们捧着李茜为他们讨回的工资时,含着泪水对李茜说:“李主任,你真是我们的娘家人。”
从事工会法律工作十三年,李茜开展普法活动近百场,受众达1万余人。举办各类培训和讲座近160场、约8000人次;参与处理、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累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230万元;参与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0余件,其中独任仲裁处理52件。(秦工 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