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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家武:为“弱势”维权一个都不愿放弃的工会人
//www.workercn.cn2014-07-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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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活“死诉求”后竟得到市委书记的“感谢”

    要说燕家武为外出农民工维权争取做到了“一个都不放弃”,那么替职工维权他同样也如此。

    25年前,家住广元市朝天区的刘代俊曾在当地一家集体企业打工时遭遇工伤,造成其右手大拇指、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被机器切割的状况。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也未出台完备的工伤法律法规,刘代俊因工伤离厂在家休养,其工伤事故企业一直未对他作任何处理。1992年,这家企业被“卖”给当地一个私人老板,刘代俊要求回去上班并想要一个工伤的说法。但这姓姚的老板见他手有残疾就“哄骗”他说,等企业“买”了土地再招他回来,没想到这一“等”就长达10年。后来刘代俊好不容易在公路上将姚老板拦下时,他不仅不认当初说过“话”,而且还指使人强行将刘代俊拖走。万般无奈下,刘代俊杰只好通过“市委书记邮箱”向广元市委书记罗强反映个人不幸遭遇。可在市委书记要求有关方面解决后,刘代俊跑了多次得到的答复,仍说他“不在册”而不予解决。

    2010年11月23日,刘代俊经人“点拨”第一次来到广元市总工会请求帮助维权。当燕家武以亲切的口吻询问他有什么冤屈时,这位历经20多年都为自己的工伤拿不到一个合理解决说法的汉子竟控制不住情绪大哭起来。听完他带泪的述说后,燕家武便为他出招,让他再给市委书记写信。市委书记罗强又批示要求有关领导“妥处并告结果!”随后,具体分管批示:“请市总工会牵头组成联合调查核实情况提出解决意见!”。

    为刘代俊“出主意”的燕家武又成了帮助解决其问题的牵头人。虽然此“工伤案”因时间跨度长、单位变动大而特别“烫手”,但已在维权实践中积累丰富经验的燕家武,首先组织各方对刘代俊的工伤进行认定。今年1月20日,广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燕家武牵头负责的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而决定按照个案特殊处理,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刘代俊为七级伤残。拿到这一结果,燕家武等又迅即与公司及刘代俊本人沟通协商,建议处理刘代俊伤残问题应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刘代俊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前,在广元市总工会的调解和见证下,广元某集团公司清算工作组与刘代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公司清算工作组从职工安置经费中一次性支付66600.88元的困难补助金。至此,刘代俊“老工伤”一案终于尘埃落地。对此,刘代俊给广元市委书记罗强写了一封感谢信,而罗强则在来信上批示:“谢谢工会的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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