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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努力做维护职工权益的热心人
安玉梅同志自2009年从事工会工作以来,始终抓住为职工维权重点,利用多种形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工资集体协商入手,抓职工工资待遇的提高。2011年4月,长寿镇工会在全镇企业单位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五五工作法”,规范制度,完善程序,把握环节,切实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6月9日按期召开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签订了《长寿镇区域性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来,全镇9个企业的职工工资都增长了10%左右。10月份,钟祥市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做了专项检查评估,长寿镇工会被考核组通报为优秀单位。认真抓好职工劳动保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从2009年7月起,全镇企业工会组织先后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为了使女工劳动保护落到实处,安玉梅同志多次到各单位检查落实妇女在孕、产、哺期休息时间和女职工卫生费的发放标准,深受女职工的好评。
2013年3月,长寿镇杨畈村农民工李某及其父、弟三人到河北省文安县一夹板厂打工。9月2日,李某弟弟开叉车时不慎压伤右手食指,当天送往医院救治,手指已经坏死,只能截指,住院前后共花费5000多元。事发后,李某多次找该夹板厂,要求工伤赔偿,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向家乡工会求助,希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获知该情况后,安玉梅及时与钟祥市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市监察局遂指派专人与镇工会干部一同前往河北文安县为李某维权。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镇政府的大力协助下, 9月14日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一是夹板厂对李某弟弟进行工伤赔偿20000元;二是夹板厂一次性付清李某父子三人3-9月份工资47500元。至此,农民工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深入群众,努力做职工充分信任的贴心人
安玉梅同志把关心职工生活,了解职工的疾苦,时刻放在心上,取得了职工的充分信任,成为职工的贴心人,是有目共睹的。一是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几年来,长寿镇工会开展“金秋助学”共计17人,资助资金近万元。2010年,长寿社区单亲家庭李传芝的儿子李力明考取襄樊职业学院,由于家庭困难,拿不出入学经费,安玉梅同志知道情况后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讨论解决办法,并带头捐资200元,同时组织镇机关工会会员和相关部门共捐资3000元,亲自交给李传芝,让她按时将儿子送到学校报名。二是乐于为职工排忧解难。安玉梅同志人缘关系好,有人发生矛盾、家庭纠纷,都愿意找她诉之疾苦,都要找她当“包公”,她以自己特有的人缘关系,热心前往化解矛盾,使矛盾双方重归于好。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2011年“三.八”期间组织企业女职工开展了歌咏比赛和乒乓球比赛,开展这些文体活动不仅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凝聚力,而且陶冶了职工情操,培养了职工团队观念,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几年来,安玉梅同志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为工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长寿镇工会工作的完成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同时,她也赢得了企业职工的信任和好评。 (梅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