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就尘肺病农民工因病返贫状况提出建议
设立政府尘肺病防治救助专项资金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郑莉 陈晓燕) “建议设立政府尘肺病防治救助专项资金,为因病致贫返乡尘肺病人给予救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委员联合多位全国政协委员,3月10日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救助尘肺病人的提案。不到1500字的篇幅,却浓缩了政协委员对尘肺病农民工面临困境的高度关注与深切关心。
——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90余万例,其中尘肺病占近九成。80%以上的尘肺病患者是农民工。
——尘肺病已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但尘肺病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维权艰难。
——尘肺病农民工多来自边远贫困地区,患病回乡后多数地方政府虽然尽救助之力,但因受财力限制,救助政策落实困难重重。
——返乡尘肺病患者一般居住在农村或乡镇,无法得到特效治疗、动态监护、肺功能康复等及时帮助。尘肺病农民工欠债,子女辍学,因病返贫十分普遍。
“尘肺病潜伏期大多为10年~20年,随病情进展致使劳动能力下降乃至残疾。”对职业病危害有着深入研究的孙承业委员告诉记者,由于尘肺病发病的滞后性,发病时农民工常常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多年,不在工伤保险参保状态,缺乏离岗后的职业健康体检,患病后无法提供确切的职业史和接尘史,难以诊断为职业病,得不到工伤保险的赔付和补偿。
连续多年为尘肺病问题呼吁的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代表,今年又带来了相关建议。在这位肺移植专家看来,尘肺病诊断并不复杂,也不难治。但最好是早发现、早治疗,越早治疗,存活率越高。
尘肺病农民工的现实困境也引起了全国总工会社会联络部部长杨军日委员的关注。他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尘肺病农民工给予一定救济,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减轻家庭负担。
为此,杨军日委员建议,建立专项基金救助制度。“可以借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做法,向粉尘企业强制征收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基金,同时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工伤专项救助基金,用于尘肺病患者的医疗报销、生活救济和尘肺病的宣传预防。”
“应把因病致贫尘肺病患者的救助,作为完成健康中国2030规划方案考虑的一个因素。”孙承业委员建议,在政府层面设立尘肺病防治救助专项资金,先行在6个问题突出的重点省份试点,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尘肺病农民工及其家庭提供定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