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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砖头”铺垫“和谐”大厦
1969年,帅国建应征入伍,从事标图工作。7年军营生活,仅有高小文化的帅国建通过自学,把生涩深奥的数据转化为一个个标准的图标信息。
战友闲暇时的唠嗑,让他听到了更多基层农民、村社干部在“文革”期间饱受不公遭遇的现实。在和父亲的家书往来中得知,老家几个有威望、有见识的,被他一直奉为心中偶像的“能人”,先后因仗义执言、家藏私书等原因而被“游行示众”,痛心之余,他却只能躲在被窝里悄悄淌泪。
此后,他开始千方百计寻求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用以充实自己的军旅生活,期望在转业后能为那些受到不公正遭遇的人“说句公道话”。
1976年,帅国建转业回到老家农村,按照当时政策,一边在农村从事体力劳动,一边在乡上担任武装部长。
“自从农村实行了包产到户,农民时常为争夺田边地角而发生争吵甚至斗殴。实在不能解决的,双方就会找到乡政府论理。”帅国建回忆他在当乡干部时的情形。
因为在部队“刻意”自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一遇纠纷上门,帅国建就主动请缨,做起了“断理人”。几次“论理”后,“帅国建为人公道,不偏心”的口碑便在当地流传开来,他也因此过了几把“法官瘾”。
多次“断理”成功的经验使帅国建深埋在心中的“法官梦”再次复苏,他开始恶补法律专业知识,期望有朝一日能让“法官梦”成为现实。1984年,因为“善断”,组织上考虑,准备把他调入县委办,从事综治、维稳工作。
1985年初,帅国建服从组织安排,到县委办从事综治、维稳工作。他凭着自学的法律知识,把一项别人避之犹恐不及的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期间,帅国建还从事过信访接待。至1990年,他被调到县委政法委,并因业绩突出,被提拔为执法督察室主任。
“爬格子”续写“法官”春秋
2005年,已经53岁的帅国建在得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出台后,高兴得一整夜没有合眼。经过自荐、组织推荐、考察、任命、培训等一系列程序和等待,帅国建怀揣了40余年的“法官梦”终成现实。
身兼执法督察室主任和“无袍法官”的双重身份,帅国建明白,自己不得不面临双重的工作压力。但因为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执著,他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反而把这两份工作处理得井然有序。
2011年,帅国建退休。远在成都的战友邀请他到自己的公司作管理人员,却被他婉言谢绝。
“法院给你好多钱?我翻几倍付给你!你干那个工作还得罪人,有啥意思?”战友不解。
“我从小就渴望有朝一日能坐在审判台上,这么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报酬多少都无所谓。只要法院不嫌弃我,我永远不会辜负法院对我的信任!”帅国建回答说。
帅国建对陪审工作的“执拗”,不仅源于他自小植根于骨子里的“法官梦”,更缘于他8年来对陪审工作的深刻体会、深层思考、深邃探索。
采访中,笔者看到帅国建的笔记:《宪法》、《刑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犯罪的危害》、《职务犯罪警示》、《一个罪犯的忏悔》;《对职务犯罪人员的庭审帮教》、《青少年犯罪成因及对策》等分类罗列。3万余字的随手记,全部用钢笔书写。
他的笔记除了3篇“重头”的调研每篇数千字之外,其余皆短小。细看内容,其文字甚至略显“稚嫩”,但其对陪审工作的探索、思考,对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苦口良言、衷心寄语,对做人的责任、担当等,一一跃然纸上。
“常吃亏才能有所作为,肯吃亏才能有人跟随;不怕吃亏工作才能向前推,吃亏吃得人格美……”“建议陪审员工作经费分解到陪审员所在单位;建议由陪审员实行”自我管理‘,单独排期选号……“这些看似平常的小段落,是他熬更守夜为职务犯罪被告人编写的寄语和为法院陪审工作献出的锦囊。
“陪审后,往往有些体会或想法,我就立即把它写下来。在庭审帮教的时候,就可以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开导。”捧着厚厚的笔记本,帅国建如数家珍。
随笔的最后一篇,题目是《我的晚年梦》,其中一段:“以对陪审工作的热爱与忠诚,导引自己的晚年人生;用对陪审工作的执著与追求,铺垫自己的晚年旅程;凭对陪审工作的奉献与责任,续写自己的人生历史。”帅国建为自己的“晚年梦”草拟了提纲,他又开始了人生新的规划。(李良俊 贾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