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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董振杰代表的三维人生坐标
//www.workercn.cn2014-02-22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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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问董振杰——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2004年,董振杰被许昌市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2009年,被聘请为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同时他还是许昌市2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在董振杰看来,担任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既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一种使命。除了帮助顾问单位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充当“灭火队”外,更要成为“防火墙”,通过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行为出台前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将政府决策及行为导入法治轨道,从而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2011年4月,许昌市启动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一方面涉及数以万计市民的出行,另一方面又涉及3家公交公司386台公交车千余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而由于一家公交公司违反规定,大量实行个体挂靠经营,致使多次发生不稳定事件。

  在此次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中,董振杰作为法律组的负责人,对改造的法律事务全面把关。他在理清法律关系后建议依法撤销并收回违规公交公司的公交特许经营权,并对企业原有职工和车辆承租人的人员安置、车辆回购等问题提出了妥善的处理意见。他的意见得到政府重视并予以采纳,确保了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5年以来,董振杰还先后参与了许昌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特许经营行政许可,负责协调相关各方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及决策过程,保障各项活动的依法进行。

  “法治社会是国人的梦想,也是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作为行政机关聘任的法律顾问,就要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为法治社会的进程尽自己的绵薄之力。”董振杰说。(朱耀宇 李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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