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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俊涛,2008年从部队复员回乡后挑起村里调解委员的“担子”。2011年9月,我被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从此怀揣着当好“老娘舅”的梦想,进入民一庭陪审。
去年4月的一天,庭长将一件离婚起诉状交给我送达并顺带摸底。细读诉状,我发现原告舒某(女)与被告陈某都是再婚,婚后没有子女,更不同寻常的是,在我给被告打电话通知其应诉时,被告得知他老婆要和他离婚,并没有一般人的激动言词,只是表示会马上来拿传票。
刚挂电话,原告也来电话要求“暂不通知被告来拿诉状,想再看看能不能去民政局私了”。我灵机一动,何不将原告和其代理律师也一起叫来先调解一下。
一支烟的工夫,各方一一到达。先分开听听各自的理由。“被告,你有什么样的想法?”被告表示不想离婚:“都已经是二婚了,传出去不好听,再说我也没有什么错的地方!”“我不抽、不喝、不嫖、不赌,每天经营着家里的小作坊。她倒好,天天开着车到处转悠,一帮小姐妹哄来哄去。把家当成旅馆,来去自由自在。”被告一脸的郁闷。
摸准了被告的心思后,我找来原告聊聊。原告恰恰相反,离婚之意坚决,但是又讲不出个子丑寅卯。我反问她:“那你有没有不足之处?譬如在外面有没有‘外遇’?”她说没有。我分析起来:“你们之间肯定是缺乏沟通,相互缺乏信任。说说吧,对老公有什么要求,我给你们参谋参谋。”“我的要求也很简单,就是家里的钱,要我来管。虽然我没有挣到钱,但是我想要这样的权利。”原告快人快语。
果然心有“千千结”。情况基本明朗。“你这个小小的要求,其实就是缺乏信任。都是一家人谁管钱不是一样啊。只要不乱花,该用钱的还是要用的。你们两个其实并没有什么上纲上线的问题。”我又劝说被告:“要在乎原告,婚姻也是生意,要主动去经营。”“回家好好的过日子吧,双方和和气气的,相信你们以后谁也离不开谁。”原告拿起笔当场写好了撤诉申请。看着他们相挽离去,我会心地笑了。
一件离婚案件,初看针尖对麦芒,经过一番沟通,终于“第二次握手”。其实,再婚夫妻婚姻不易,遇到不如意更应退步、包容,避免矛盾激化。
作为一名“老娘舅”,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不怕问、不怕烦、不怕缠”,案结事了人和是最终目的。
(孙国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