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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12月10日至今,上海长宁法院助理审判员陈婷婷心里总是盘旋着3个问题。
“你希望做什么样的法官?”
“应该怎样实现你的法官理想?”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这3个问题已经困扰陈婷婷好些年,“是他给了我们清晰的答案。”
他,是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去年12月10日,因突发心脏病,邹碧华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7岁。
邹碧华辞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人们称赞他,“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他那么优秀,我们总想他是不是天才,是不是出身、机遇很好。”陈婷婷说,“事实并非如此。他用一生证明了,只要你加倍努力,总会得到认可。”
精益求精的学者型法官
“法官当如邹碧华”——这是自邹碧华去世后,网络上转载最多、引用最多的一句话。
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邹碧华和未婚妻唐海琳来到上海,开启了他26年的司法职业生涯。
“他非常勤奋,到了书店就买书,经常一摞一摞地买。看书奇快,记忆力惊人。”好友王利军说。到过邹碧华家的人都对他的书房叹为观止,几千本书密密麻麻地摆放在书架上,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其中绝大多数是法律书。
1993年至1999年,邹碧华先后考取了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6年里获得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2000年,按照组织安排,邹碧华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对美国联邦法院内部机构设置及法官助理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期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他去了一年,受到很大震撼,回来时运回了几大箱的复印资料。”妻子唐海琳说。
如饥似渴地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邹碧华审判业务之强是出了名的。
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他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5年中,他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我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的建筑工程案、北方证券破产案、艾滋病群体诉讼案,以及涉及数千名当事人的“乐客多”超市群体诉讼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审理上海社保基金案件中,邹碧华提出“先予执行”的方案,破解了追索38亿元案款的难题,受到上海市委嘉奖。
他曾经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畅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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