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_页头
 
当前位置:中工网人物频道人物资讯-正文
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初评结果出炉
//www.workercn.cn2016-11-11来源: 江西日报
分享到:更多

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初评结果出炉

20名候选人、20件候选事件入围 11日起进入公示投票阶段 可通过网络、报纸、微信投票  

  本报讯 11月9日,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初评结果出炉,评委会分别评出20名候选人、20件候选事件。11月11日起,活动将进入事迹展示和公示投票阶段,公众可通过网络、报纸、微信、手机报等方式进行投票。

  评选活动由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江西网、法治江西网、省律师协会共同承办。

  参评法治人物(事件)数再创新高

  今年评选活动的主题是:践行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今年参评人数和事件数再创新高,共推荐人物130个、事件88件,充分反映了这项活动已成为展示法治江西建设成就、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的重要平台,成为具有江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候选人和候选事件凝聚法治力量

  在初评会上,评委会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了充分讨论,综合研究确定入围的20名候选法治人物和20件候选法治事件。

  20名候选人大多数来自基层一线,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法治江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20件候选法治事件,每一件都紧扣法治江西建设主题,和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一年来法治江西建设相关领域的重大成就,这些事件或具有重大性和示范性的特点,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意义。

  11月11日起开启公众投票

  11月11日起,候选法治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候选法治事件概要在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公示。主办单位还将组织对20名候选法治人物进行专访,在新法制报、中国江西网、法治江西网和江西普法网开辟专栏专题,集中展示法治人物的典型事迹,接受群众评议。同时,组织公众投票。

  公众11月11日起可通过法治江西网(www.fazhijx.com)、中国江西网(www.jxnews.com.cn)、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江西手机报及11月11日新法制报刊登的选票,为您心目中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江西十大法治事件”投上宝贵的一票。此外还可关注“法治江西”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

  在决选定评阶段,将根据公众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综合评定,最终确认当选的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江西十大法治事件”。

  候选人名单:

  上饶市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中心群体

  习小芬(女) 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心法庭庭长

  王文宪 南昌市阳光学校法治副校长

  共青城市公安消防大队群体

  刘 稳 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刘妙顺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

  阳昌绍 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村民委员会委员

  李 涛 萍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光胜 九江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余匡文 金溪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慧财 省监狱管理局综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林新平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局政委

  林慧敏(女)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高贤光 吉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新发 贵溪市滨江镇政府退休干部

  程永林 贵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廖泽方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

  谭曼秋(女) 九江市浔阳义务禁毒志愿者协会会长

  颜三忠 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

  戴士保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街道义务调解员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详细内容_右侧栏目
详细内容_页尾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