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担当,是我们安心生活的保障
前两天,某市一路口,出现了奇怪的一幕:车流中站着一位女交巡警,一只手指挥交通,另一只手里竟抱着一个婴儿。
这是怎么回事?这位交巡警叫肖伟,执勤时有人开车上前求援:车主的妻子突发急病要送医,但车里还有一个婴儿。正在焦急中,看到肖伟的身影,车主便把孩子托付给她。
肖伟执勤的路口繁忙,一时也不能离开。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场景。
无论是对车主,还是对肖伟来说,这件事情发生得都很突然,容不得人细想。两人都是毫不犹豫采取了行动。
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车主就说了:“在危急时刻,马路上执勤的民警就是我最信赖的人。”
这份信赖,通过婴儿,传递给了肖伟。肖伟也没有辜负这份信赖,虽有职责在身,但遇到群众求助,义不容辞,加以权变,抱着婴儿上岗,两不耽误。这就是担当啊。
有困难,找警察,是一句家喻户晓的流行语,提出得很早,从某种意义上说,跟后来的首问负责、一键接单、一个窗口受理等为民服务制度一脉相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麻烦事,很多时候不知道具体该找哪个部门负责。家门钥匙忘带了,送人赶火车堵路上了……警察,往往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能够最快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公职人员。找到他们,往往意味着这事能获得公心对待。
当然,方便了老百姓这一头,就要麻烦人民警察那一头,就需要后者具备足够的担当、应变的能力以及不怕琐碎的耐心。
正如一位110巡警对笔者说的,“负责社会治安防控,咱们是治安巡查员;遇到火灾,变成消防员;碰见危重病人,咱们是救护员;遇上老弱病残,又成服务员;赶上邻里纠纷,咱是调解员;老百姓对法律条文不明白的时候,还充当法律宣传员。”
这,就是人民警察的担当,我们安心生活的保障。为他们点赞,道声辛苦之余,也要提个醒,就是要看到警察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不能浪费警力,很多根本不需要警察出动的场合,就不要随意报警。要珍惜警力,只有这样,才能让警力发挥到最佳状态。(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