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9月29日,青海省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命名表彰大会在西宁召开。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祝贺,向奋战在全省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劳动者致敬。青海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马吉孝主持会议。
会上,青海省副省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黎宣读《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青海省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40个劳动模范集体、134名劳动模范、83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省领导依次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获奖代表发言并宣读《倡议书》。
刘宁指出,青海发展取得的每项成就、每个荣誉,无不凝结着广大劳动者的智慧汗水和无私奉献,无不铭刻着劳动模范的时代精神和崇高品格。青海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更加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更加需要全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开拓奋进,更加需要各行各业同舟共济、奋勇争先。
刘宁强调,广大劳动者要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要做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建设者,做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的探索者,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奋斗者。各级党委政府要关爱劳动群众,落实政策待遇,维护劳动群众权益,解决劳动者实际问题,激发广大劳动者创业创新热情,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