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3日讯(记者 孙敏坚)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委组织部获悉,省委决定追授黄诗燕同志“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黄诗燕同志学习,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黄诗燕,男,汉族,湖南攸县人,1964年7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中共株洲市委委员、株洲市政协副主席、中共炎陵县委书记,历任攸县城关镇镇长、党委书记,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株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株洲日报社社长,株洲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等职务。2019年11月29日下午,黄诗燕同志因连续多日超负荷工作,突发心脏病不幸逝世,享年56岁。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黄诗燕同志学习。要像他那样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像他那样树牢宗旨观念,矢志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为百姓谋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根深深扎在群众之中,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像他那样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真抓实干,主动担责、全力尽责,以实干诠释使命,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像他那样坚守道德操守,保持先进本色,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弘扬清风正气,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黄诗燕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他的先进事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习先进典型开展党的活动,做好学习交流。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主动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许党报国,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