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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职工依法维权,需要就近工会法律援助,淮安市清浦区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的统一安排,对全区各基层工会全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援助及时、程序简化、避免矛盾发生。
为做好全区各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区总工会近期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浦工发[2014]3号),并结合全区各级工会的实际情况,强调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建全组织网络,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企业以及职工人数较多的社区(村)工会,及时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挂牌设点,采用专(兼)职的方法,明确有人主抓这项工作。
二是职工法律援助的重点。规范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低、加班加点多;社会保险不缴或少缴;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不到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企业经营状况差需裁员;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等)工资低等。
三是开展法律培训。区总工会将利用工会组织的优势,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以及社区(村)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六月份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街道以及园区工会,组织企业工会主席、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一期《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培训班。以此提高基层工会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区总工会与人社、司法等部门和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援助服务联动制度。乡镇、街道工会密切司法、劳动保障、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加载工会法律援助的功能,企业、社区(村)工会,充分利用党委(支部)以及行政力量,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区总工会将把更多的功夫花在企业劳资纠纷预防、劳动法律监督和争议调解,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使基层劳动关系矛盾不发生、不积累、不激化,从而保证本单位、本地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袁宏 毕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