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年前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在山清水秀的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庙前村,原衢江区庙前乡的办公大院是历史上的一处古寺大庙。就在这院子的边角不显眼处,矗立着一块颇有古味的石碑。
这是一块地面上高130厘米、宽83厘米、厚4厘米,地面下有固定石槽的青石碑,立于光绪九年四月(公元1883年),距今已有136年,系当时县令欧阳烜发布的告示碑。整幅碑帖字体工整、字迹清晰隽秀。碑帖记载的是调解当地纸槽东家、包工头与槽工的劳资关系的结果告示。
碑文叙述大致介绍了发布此告示的由来,调解的过程,勒石永禁的事项及具体要约,条理清晰事例翔实。正文通篇374个字,文中载:据监生谢凌霄、邱正利、邵文彬……呈称:“穷上年槽工勒加工价未遂其欲纠众滋事经伊等呈蒙断结示谕煌煌不胜感激……据该监生谢凌霄等与槽工章腮狗等以工价互控当经本县亲诣杜泽就近传集讯断明定章程……合行给示勒石永禁……为此示仰槽户包头槽工人等知悉尔等须知纸槽工价须经本县讯断明定章程均当遵照定章算给不准再有加增……各宜凛遵毋违 特示……计开断定章程 新料做纸司正脚每名按月工价洋三元六角又加一角二分……陈料做纸司正脚每名按月工价洋二元八角又加一角二分……”云云。而放在寺庙前院,大概考虑到传播受众更为广泛。
历史上,衢州市衢江区上方庙前山区一带有多家生产土纸的纸槽(槽户、纸厂)。1883年农历四月间,纸槽工们因不满纸槽(做纸的工场)槽户东家(老板)及包工头发放的工钱过低而准备罢工,此前虽经多次要求增加工资,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于是择机准备“停槽”,事件一触即发。在这紧要关头,槽户只得请求当地乡绅名士乡贤出面调停。以监生谢凌霄为领衔的27位乡绅贤士招集劳资三方,进行艰难的紧急协商,拿出了一个处理意见,明确了各工种师傅、各工作时段的工资待遇,工资增加的部分由槽户及包工头按比例承担。
经过乡绅名士众乡贤的调解,并按程序报请县衙同意,由知县签发有关文书,同时以勒石公示这一文书形式将结果固定下来,要求各方遵守。最后,槽工们维权要求得到了解决。
据民国《衢县志》记载:时任知县欧阳烜,江西南城县人,进士。原在京朝为官,后以双亲年迈改任西安县知县。清光绪四年和光绪八年先后两次入衢为官,任西安知县(公元1878年、1882年)前后共达七年。在位期间颇有建树,擅长处理判断民事纠纷、革除陋规、褒奖励志者及孝子。在衢年龄已至四十开外,原无子,后在衢地生有一子,取名“衢生”。
中华文化一脉相承,中华文明代代相传。历史上优秀的社会基层治理经验,虽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仍然可以给当今的社会治理带来一些启迪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