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感谢工会组织不远千里,为我们在外务工的农民工维权,如果没有这笔赔偿金我这后半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我的‘娘家人’!”高某得到家乡为其成功维权获赔179.3万元赔偿金激动地说道。
据介绍,四川安岳县高升乡农民工高某于2019年9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地铁4号线工地打工,被滚丝机绞伤后送至江西嘉佑曙光骨科医院治疗,经鉴定为3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
得知案情后,安岳县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赓即成立了由县总工会牵头,县人社局、县就业局等单位的维权工作组。去年12月,维权工作组前往南昌,实地调查了解案件经过、赔偿意愿并积极指导高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假肢安装等。在新冠疫情肺炎期间,维权工作组也一直对高某进行心理疏导,并反复与某集团公司协商。
5月11日至5月22日,维权工作组再次赴南昌多次与某集团公司、宁夏某工程公司、河南某公司进行协商谈判,最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总包方先行垫付高某因公致残经济赔偿款共计179.3万元,高某治疗期间、康复期间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共50余万元由用工方一并承担。5月25日,179.3万元赔偿款全部兑现给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