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8月12日,重庆籍农民工兄弟特地来到武汉市青山区总工会,感谢青山区农民工维权站,帮他们讨回了19.5万元工钱。
7月21日,青山区总工会收到来自重庆市奉节县工会一份特别的函,函件载明,20位重庆籍农民工于2020年4月份由包工头张某招用到河北某水泥厂打工,被拖欠19.5万元工资,总承包单位注册地址就在武汉市,希望武汉市青山区总工会农民工维权站提供援助。
接函后,青山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当即确定处置方案,要求法律部、农民工维权站先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再研究如果外出维权的防范事项。农民工维权站站长向永兴第一时间联系了包工头张某要求到工会接受调查,经过调查,拖欠工资确属实,同时,也摸清了发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相关情况。
向永兴多次联系总承包单位并提醒,根据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先行清偿。最终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工会的三次调解,总承包单位和包工头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共19.5万元全部转入青山区总工会,工会收到款项后,立即代发了农民工工资。(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邹明强 通讯员 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