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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模式,为工会开展调解“赋能”,推动争议低成本、快速解决——

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邹倜然 通讯员 张浩呈
2020-08-27 07:08:5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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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案件往往存在“人数众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宁波通过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依托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

  “别人都说打官司很花时间,但奉化区工会却用20天就帮我完成一起维权。”近日,已经拿到被拖欠劳务费的刘渊彬,对浙江宁波奉化区工会的维权效率赞不绝口。

  实际上,刘渊彬的经历只是宁波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11地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推行“法院+工会”调解模式,宁波作为试点城市名列其中。

  试点半年以来,宁波通过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依托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劳动纠纷的合力,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让职工维权工作跑出了“加速度”。

  调解,让一起维权节省了时间

  2019年,一位包工头找到刘渊彬,邀请他到新疆维修采棉花机。但从新疆回来后,刘渊彬却迟迟没有拿到劳务费,“我后来才知道包工头承包的生意亏了,他跑到广西去了。”眼看自己的劳务费就要“泡汤”了,刘渊彬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收到诉状后,开庭前把案件送到我们工作室,让我们先介入调解。”奉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负责人吴锡佩介绍,接到案件后,他们立即联系事件双方当事人,看能不能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前通过调解将其化解。

  “为了调解这个案子,我记不清打了多少个电话,把双方的分歧一点一点地缩小。”吴锡佩说。最终经过调解,包工头同意支付刘渊彬6000元劳务费,双方达成和解。

  “以往一场诉讼官司打下来,至少要耗费四五个月的时间,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也要花费不少,到头来可能不仅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重了法院的审理负担,而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节约双方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开双方心结。”吴锡佩说,这个案件前前后后总共调解了20天左右,相比较以往走正常诉讼程序至少节省了三四个月时间,调解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诉调对接为工会调解“赋能”

  “通过调解来化解劳动纠纷,工会组织大有可为。”奉化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印海优说,以前工会调解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调解后如果一方反悔,就无法保障协议履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启动后,相当于为工会调解“赋能”,让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备等同判决书的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程文雅是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维权科科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试点启动以后,她和同事每周二都会去一趟宁波市中级法院,接手中院转交的劳动纠纷争议案件。

  程文雅说,劳动争议案件往往看似简单,有的案件标的也不大,但存在“人数众多、类型复杂、善后不易”等特点,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有可能引发矛盾。

  前不久,程文雅接到宁波市中院转交的象山职工鲍某工资被拖欠一案。“这个案子历经仲裁、一审至中院立案,耗时近一年,疫情时期,劳动者与企业在经济上都承受着考验与压力,僵持不下对彼此来说都是一个难题。”

  依据程文雅的经验,一般到了二审的案子,之前的调解来来回回都进行过很多次了,等到再介入调解时,可操作空间已经很小。尽管艰难,但她仍决定再作尝试。

  “一开始,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是企业无须赔付,但法院一审的结果是企业须补发鲍某近7万元的工资,企业无法理解为何仲裁结果与一审结果差距如此之大,更无法接受如此之高的赔付。”为了找到双方可以协调的平衡点,程文雅厘清双方的意见差异,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企业同意一次性补偿鲍某4万元。鲍某表示满意。

  “通常在初步的沟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谁对谁错,但调解的目的是争取双方最后达成的标的一致,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拉近双方的差异,最终达成一个共识。”在程文雅看来,相较仲裁、诉讼,采用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成本低廉的调解方式,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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