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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领导

王东明 全国总工会主席

陈 刚 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张少琴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翁杰明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晓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谭天星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江广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王少峰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李晓钟 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马吉孝 青海省政协副主席、省总工会主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房建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国总工会党组成员

魏地春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马   璐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候选人

郭明义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巨晓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高凤林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组织部部长

许山松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邹 震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将共享用工、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纳入集体协商范围

河南省总:依法维护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女职工权益

2020-07-04 07:55:49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河南工人日报讯(记者 胡艺)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女职工在劳动就业、生育保护、职业待遇、同工同酬等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河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依法维权,发出工会声音,表明工会态度,展现工会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落实、多措并举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切实做好《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有关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加强女职工法律服务机制建设,试点推行“三书一公布”制度,增强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女职工权益、关爱女职工健康、关心女职工发展的浓烈氛围。全面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依法维权载体作用,推动将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四期”保护、“两癌”筛查等相关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着力提升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稳就业、保企业”为主要目标,将薪酬调整、复工后的工作方式、时间安排、带薪休假使用、劳动保护措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协商内容,将共享用工、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纳入协商范围,努力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调研走访,重点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女职工产假、对女职工怀孕后转岗或降低工资、不按规定落实“四期”保护、在女职工孕期和哺乳期或以疫情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督导,完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做实做细“女职工关爱行动”、女职工休息哺乳室、职工子女托管班等品牌工作,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女职工及其家属的关爱帮扶力度,扎扎实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同时,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树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等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联合监督检查,强化与人社、卫生、安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等,推动多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形成女职工权益保障监督网络和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营造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局面。

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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