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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临聘环卫工生了病得自己掏钱请人代班
每接待一位找上门来的环卫工人,律师刘丹阳就觉得心里发堵:“他们的劳动每个人都能看到,但却是最不受劳动法保护的群体。”
在她眼中,彭跃进是长沙众多环卫工的一个缩影。据她了解,彭所在的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的数千名环卫工人中,绝大部分是临时工。这些临时工没有假期,没有加班费,每天起早贪黑,甚至有时要冒生命危险,大部分却没有一纸劳动合同作为保障。
刘丹阳是湖南律师协会公益委的成员之一,曾起诉电信运营商“流量清零”。在2013年八九月间,公益委联合了12位律师组成调查小组,把目光聚焦到了“马路天使”身上。
对长沙市的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共五个城区(未包括新设立的望城区)123位环卫工人的走访调查中,律师们发现绝大多数环卫工缺乏基本劳动保障:46%的人一年365天都上班。82%的人没有享受过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的休假待遇。94%的人如患病,需由自己请人代班,并向他人支付代班工资。“有一名环卫工人反映,2009年,她因肿瘤切除左侧乳房,单位都未安排休息,治疗期间她不得已全部请人代班。”
刘丹阳称,环卫工人最关心的问题是社保。“譬如,调查中85%的人表示愿意参加社保,但长沙没有一个区为环卫工人买社保。”刘丹阳说,大部分来长沙从事环卫工作的,都是因为农村收入差、自身学历低等原因,从农村流入城市;其中半数以上的人从事环卫工作的年限为3~10年。
律师的调查显示,长沙市环卫工人一直处于低工资收入水平:月工资1200元以下的,约占11%,月工资1201~1800元之间的,占被调查人数的81%。
由于大部分来长沙做环卫工作的人年龄多在40~50岁之间,一旦到了年龄被辞退,又没有购买社保,很多人的处境堪忧。
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李双林用“心酸”一词描述当前的生活状态——在为长沙市芙蓉区环卫部门工作20多年后,2014年1月2日,她过55周岁生日的当天,被环卫局辞退,仅给予了200元/年的补偿了事。
而李曾是长沙市芙蓉区环卫部门树立的一面旗帜。由于工作表现出色,芙蓉区人民政府分别在2010年、2011年授予“李双林先进工作者”、“芙蓉环卫先进个人”的称号。
“从1990年9月起从事环卫工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全年无休,直到2011年才开始每月可休息两天,且这两天也要自己出钱请人代班才能休息。”李说,特别是在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她常常工作到凌晨1点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因马路中间的栏杆上污痕难以洗尽,工人们常用硫酸擦拭,她的裤子被烧破、手被烧伤了,都没有一句怨言。
李双林称,虽然单位一直没有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但她总想着自己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一定会考虑并妥善解决,没想到现实却如此悲凉。
2014年3月7日,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年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总计8164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