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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群英荟萃的北国名城长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预防科科长辛安萍以优异成绩通过了业务笔试、预防宣讲、现场问答三个环节竞逐,夺得“首届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的称号,一下子成了西安市检察系统的“明星”。然而在成为“预防明星”的淬炼路上,却洒满了辛安萍对预防工作的深挚热爱和无悔付出。
1995年,辛安萍通过考试进入灞桥区检察院,大多数时间都在自侦部门工作,是一员攻城夺寨的女将。2011年4月,她担任预防科科长。在新的岗位上,她发挥钻劲、韧劲、吃苦劲,在短短3年里,使全院预防工作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该院预防科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预防工作“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先后两次被西安市检察院在全市进行推广;今年年初,陕西省检察院预防处又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了灞桥区检察院预防科《扩展预防平台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的工作经验。
“工作中善于抓点是辛安萍的强项。”同事们评价道。2013年6月,预防科接到新合街道办检务工作室反映,在河堤内出现了个别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暗中指使他人非法采砂获利的行为,民怨极大,影响极坏。辛安萍带领科室干警及时深入街办,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并召集涉及非法采砂的相关5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具体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座谈会,对某些村官在非法采砂中的不作为或间接获利等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类似案例,以案说法,使管理者参与者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制止了非法采砂行为,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也化解了村民对有的干部行为不满而上访、投诉的社会矛盾。
“借题发挥”是辛安萍的又一强项。今年5月,该院反贪局查办了某街道办5名中层干部、3名村干部系列贪污受贿窝案。辛安萍主动联系发案的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该办事处全体干部及所属各村的两委会干部,及时进行了一场警示教育宣讲。接着,她以这一系列窝案为反面教材,对辖区总工会、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西北电建四公司等单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大家心灵上受到强烈震撼。同时还组织辖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参观本院自侦案件办案工作区,使大家感受审讯现场的严肃、紧张氛围,从而起到“打好预防针”的警示作用。
3年来,该院预防科共开展警示教育6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万余人次,场次之多,受教育人数之众在全市首屈一指,而产生的影响力和效果也一次比一次强烈。新华社曾以《西安灞桥区检察院构筑职务犯罪“防火墙”》一文报道了他们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
“预防检察官就像打扫人们精神、心灵上灰尘的清洁工,只有辛苦工作,才能让草坪中少些‘杂草’。”辛安萍说。(岳红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