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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反渎局局长于胜利出任该院反贪局局长。从检20多年来,他先后在控告申诉检察科、反渎局工作。不论在什么岗位,于胜利都注重创新机制,他说:“只有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机制,才能主动地去化解社会矛盾。”
“我今天就是来找于科长给我解决问题的。”2009年6月1日上午,木里图镇某村农民赵某来到该院控申接待室,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存在经济问题,并点名要求于胜利接待。此案受理后,院领导又指派于胜利带领干警对该村书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被举报人行为虽然尚不构成犯罪,但确实有违纪问题。为了维护村民的利益,于胜利组织办案人员责令其退回违纪资金,并向该镇发出检察建议书。经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该村支部书记撤销职务处分。赵某对这一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连连称道:“点名预约制度好,责任到人,办案速度还快。”
点名预约制度是于胜利在任控申科科长期间的创新。他根据该院的实际情况,总结以往信访工作的经验,通过到先进地区学习、调研,提出了案件风险预警评估机制、门诊式点名预约机制、处理涉检信访缠访闹访机制等。其中案件预警评估机制、门诊式点名预约机制于2010年在自治区检察机关得到了推广。
于胜利不仅善于创新,更善于办案。2011年1月12日,大林镇41号村30余名村民集体到该院举报村官贪污。面对这一敏感案件,院领导决定由于胜利领办。接手案件后,于胜利迅速带领干警深入到该村了解情况。
为了加快办案速度,他们饿了就啃两口方便面,渴了就灌两口矿泉水,累了就“猫”到车里歇一歇。就这样,案情终于水落石出。在1984年,大林镇41号村将南沙坨子4000亩荒地承包给7户农民,并签订了承包荒坨荒地造林合同书。经调查,2004年,按上级要求需要将南沙坨子荒地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经区农牧局测量,南沙坨子荒地实际亩数为6540亩。2004年底,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张某与村主任王某、报账员刘某商量,将多出的2540亩退牧还草地,采取签假承包合同的形式,挂在16名村民名下,并上报科尔沁区农牧业局、财政局,后将套出的补偿款占为己有。最终认定2004年至2011年期间,3人共骗取国家退牧还草补助款8万余元。法院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由于案子办得“漂亮”,该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于胜利是一个爱拼的人。”同事们说。近5年来,他办理各类案件21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2500余人次,化解社会矛盾300余件。他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先后获得通辽市“优秀政法干警”、“最美基层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张红丽 王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