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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李欣蓉代表。
“我觉得很幸运,是全国人大代表中11个大学生村官中的一员。”近日,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忻城县马泗乡马泗村党委副书记李欣蓉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2008年,23岁的李欣蓉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电子信息专业毕业后选择回家乡当一名大学生村官。“我父母目前都在南宁生活,可是我小时候曾经在忻城县农村待过,对那里,我有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所以,在深刻了解到国家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去的背景后,出于对家乡的眷恋,也出于想做点事情的冲劲儿,我选择回来。城市多一个大学生没什么,但是农村多一个大学生就有可能发生变化。事实也证明了大学生村官到农村,确实可以让农村面貌有所改变。”李欣蓉说。
2009年初,经过多次外出考察和实地调研后,李欣蓉向村委会提出了种植甜瓜大棚示范基地的建议并被采纳。于是,她自筹10万元建大棚。同年5月,一个拥有15个标准钢架大棚的科技农业示范园落成;10月,第一批哈密瓜喜获丰收,产量达1万公斤,示范园获得了5万多元的收入。在她的引领下,当地建成农业大棚600多个,人均年增收1500多元,转移就业200多人。
从2008年开始,李欣蓉已经在农村服务了6年。曾经,她有过离开的机会,2011年她被一家国有银行录取。就在那时,村里种的瓜面临销售困难。“没有犹豫,就留下了。因为,不想做事留一半。”李欣蓉说。在来宾,“欣蓉”读音类似于“英雄”,她说,村里的乡亲们都开玩笑称呼她“李英雄”。“或许我心里有英雄情结吧,我认为价值的实现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有时被别人需要也是一种价值的体现。”
“除了哈密瓜,我们还种植了蔬菜,现在还打算种植葡萄,发展思路要及时改变,不能一劳永逸。我也正打算用好电商这个新途径,利用好大学生村官品牌,把我们村里更多的好产品推销出去。”李欣蓉有着男子的气魄和雄心。
成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李欣蓉激动不已。“我工作在农村,有了解基层的机会;当选了全国人大代表,有了走近最高立法机关的机会,有了了解参与法律制定出台的过程。我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融合。”李欣蓉说,就在这次列席会议之前,她还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就此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征求意见。她坦言,成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之后,她更加主动关心社会各个群体,也深刻感受到社会责任感的含义。
广西从2013年4月开始,决定到2014年12月在全区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这一活动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任务,要努力使乡村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这项为期两年的活动,与李欣蓉的一个建议不无关系。当选人大代表之后,李欣蓉提出的一个建议就是农村环境整治。她说,与城市相比,农村村居环境建设还相对滞后。相比过去,现在农民的环保意识已经逐步增强,能够做到“户聚、村收、乡集中”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在“乡集中”这个环节却出现不少问题。因条件限制无法对垃圾进行分类后再处理,而是简单地浇上汽油焚烧。不仅没有对可回收的垃圾进行循环利用,还造成了对大气及土壤的二次污染。更有一些地方,连垃圾中转站都没有,直接放在河流旁边,等大水一来把垃圾冲走,污染了水质并影响下游群众的用水。
为此,李欣蓉建议要大力整治农村垃圾问题。国家给予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并制定相关政策,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行为,从制度上提供法规和政策保障。村级也可以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形成村容治理的长效机制。
此外,李欣蓉建议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写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当中,从干部抓起,从领导抓起,引起重视。最后,还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培养人人讲究卫生、人人爱护环境、爱护家园的良好氛围。
农村金融也是李欣蓉关心的方面。她说,对农村而言,引进资金不容易;对农民而言,贷款也存在着不少困境。国家应给予更加具体的配套措施,真正把这些问题解决掉。
“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让我有了更多的机会去帮助更多的人,这样难得的平台,我一定不会浪费。”李欣蓉对记者说。
(本报记者席锋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