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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少年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部分,请问你们是如何定位的?
袁江华:少年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少年审判必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除依法审理案件外,还需要注重庭前和庭后工作的延伸,包括庭前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庭后跟踪回访、帮扶教育等,以人性化方式开展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记者:江都法院开展“阳光护蕾行动”的初衷是什么?
袁江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虽然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加注重延伸少年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开展了“阳光护蕾行动”。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阳光护蕾行动”有哪些最值得推广的经验?
袁江华:在开展“阳光护蕾行动”中,我们专门成立了扬州市首个“青春护航”基地,通过开展“青春护航,我们在行动”、“法官进学校”、“青少年家长法制课堂”活动、举办法治论坛、邀请学生旁听庭审、进行心理辅导、提供劳动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取保候审后,保证人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受理后至判决前这一期间极易因监管失控而重新犯罪的情况,江都法院挑选了一批爱心企业、学校等单位与未成年被告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实行“一帮一”的帮教、监管,既让未成年被告人有人帮、有人管,又让其有事干,重塑未成年被告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记者:你们在少年审判方面的下一步工作思路是什么?
袁江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依法履行好案件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青春护航”基地为平台,充分发挥机制效用,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强化法治教育,推进帮扶帮教,打造青少年司法保护的特色品牌,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本报记者 张宽明 本报通讯员 胡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