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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细微处求“真相”
进入到高级法院的刑事案件,通常都是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据要求严,社会关注度高,把关责任大。李世锋坦言,自己审理每一起案件都如履薄冰。
为了不出任何差错,他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制作阅卷笔录,将一审裁判的主要内容,上诉的内容,辩护人的意见,一审裁判的证据,一审存在的问题,一字一句写在阅卷笔录上,再写进审理报告中。
2008年,怀化洪江市沱口镇发生了一起强奸幼女案。一位年仅7岁的女孩被人强奸致死,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对判决不服,案件上诉到湖南高院。
李世锋在阅卷时发现了一个一审所忽略的细节:尸检报告载明从被害人(某未成年人)遗体隐私部位提取了两根体毛,但鉴定结论表明此物证既不是被害人的,也不是被告人留下的。
这两根体毛究竟是谁的呢?如果此证据存疑的话,会对被告人量刑有重大影响。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冤假错案,必须对此关联证据进行排查。
于是,李世锋决定在开庭前进行证据排查工作。当天下午,他带领一名书记员坐火车赶往怀化,到达怀化市时已是凌晨4时许,他没有休息片刻,马上转车来到案发地洪江市沱口镇。经实地调查和多方走访,初步认定此体毛来源于被害人姐姐,因为平时两姐妹同床,衣服混洗。有了这一结论,李世锋如释重负,当天深夜又坐火车赶回了长沙。
后经鉴定机关再次比对,确认了他提出的这一结论。据此,被告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使该案成为又一个铁案。
由于李世锋这种细致谨慎的办案风格,近五年他累计向公安机关发出正式补充证据函120余份,累计50余万字。
大要案审理“专业户”
在李世锋看来,法官必须给每一个案件同等的真诚关注。虽然实践中可能会把案件分为普通案件和大要案,但对诉讼当事人来说,他们的案件都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均希望法官同样看重他们的案件。因此,不管是一件什么案件,对法官而言均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2010年和2011年间,李世锋先后审结湘西非法集资案8件,案卷676卷,涉案数额100多亿,每起案件仅审理报告就达100多页10万余字。
据庭里多名书记员回忆,李世锋完全是封闭式办案,晚上和双休日也在办公室加班加点,电话经常关机。就连他女儿参加中考和母亲生病住院他都无暇照顾。
这些集资案件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涉及人员多,如何审理好这些案件,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担当。
面对堆满大半个办公室的案卷,面对千千万万集资户,李世锋始终用一颗公正心和廉洁心对待。不管案件的数额大小,他均严格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审理方式审理,平等对待每一个被告人,正确区分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犯罪作用和犯罪情节,综合平衡提出量刑意见,案件的审理最终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认可。
2014年,他又参与审理了震惊全国的衡阳破坏选举案二审。为了维护法律威严和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李世锋在主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让他们有充分辩解的机会。
近年来,李世锋先后审理多名厅级干部受贿案件,其中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某受贿1961万余元,因受贿人员多,案卷达74卷,撰写审理报告60多页,计3.5万余字;怀化市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谌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玩忽职守案,案卷98卷,撰写审理报告达224页,计12.34万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