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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楼,一个不高不低的位置,可仰望苍穹,可俯视街景,亦可开窗听风吟。十八楼,从一楼乘电梯最快3分钟到达,如遇上班高峰期人多拥挤时至少需6分钟,而对于一个数年如一日坚持跑步上楼的人而言,只需5分钟。
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十八楼,有位运动健将型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李世锋,他这些年一直坚持徒步上楼的理由是:生命需要高度更需要坚守!
正是凭借对生命高度的体认与对司法理想的坚守,他在湖南高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7年来,保持着多项个人纪录:审理的近百起死刑案件100%被核准;连续7年获得嘉奖;先后荣立三等功4次;累计主审与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没有一件案件缠诉缠访,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和被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敢于“较真”的实干家
中等身材、脸形方正、表情坚毅、目光睿智,这是记者对李世锋的第一印象。
办公室里,有他最珍爱的两样东西:一是跟随自己辗转多年的整柜书籍,一是绣着法徽的审判法袍。前者是助他成长的精神食粮,后者是激励他朝职业法官迈进的无声指引。
他的简历着实很“简”:1972年6月出生,籍贯郴州,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长。
1994年,年仅22岁的他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公开招考进入嘉禾县人民法院,从此开始了自己挚爱的法官生涯。如今,他已在法院摸爬滚打20个春秋,其中在基层法院工作了13个年头。
工作首站是嘉禾县偏远的坦坪法庭,法庭所在地不通公交不通电。报到那天,庭长指着因另外一名同事调离而积压下的百余件执行积案,意味深长地说:小李,庭里今年工作能不能完成,就看你的了!
那时法庭工作远没有现在规范、严肃,审判、执行期限的概念比较模糊。但李世锋说干就干,当天就在堆满积案的房间地板上铺下席子开始清理。
在那期间,李世锋认识了妻子刘建菊——一位端庄善良、秀外慧中的小学老师。刘建菊回忆说:“当时,庭里唯一的交通工具是一台老旧摩托车,他和四个同事轮流骑,基本上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印象最深刻的是周末陪他下乡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很多山路、河道车子过不去,只能叫上附近村民几个人一起抬。”
“对热恋中的我而言,当时能陪他们乘摩托车去各个村头办案那真的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了。”对于曾经和丈夫一起受过的苦,刘建菊只字不提。
晚上,乡村法庭漆黑一片,李世锋便买来成捆蜡烛,倚着烛光阅读案卷、写裁判文书。
就这样,原本多年的“积案”不知不觉被他几个月一扫而光。当年庭里同事、现为嘉禾法院党组成员的李陶平戏谑着说:“那时,别的同事都是在院里领到差旅费才办案,他是自己贴钱(油费)贴人(带妻子)去办案。”
因为工作出色,李世锋后来被调回了嘉禾法院,先后从事办公室工作和刑事审判工作。
“他是个敢于‘较真’的实干家。合议案子时,只要他认为自己是出于公正之心,就绝对会坚持到底,也不管其他合议成员是院领导还是资深同事。”不少同事对他公正办案如是评价。
湖南高院刑二庭庭长杨学成说:“这个原则他一直保持到现在,他的‘不够圆滑’也正是他难能可贵之处,而且他有足够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保持自己那份定力。”
李世锋说:“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除了信奉的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
2010年,他在审理某厅级干部受贿案时,合议庭对被告人身份认定出现重大分歧,加之被告人家属干扰办案,给案件审理带来了严重阻力。但他始终坚持“被告人符合受贿犯罪主体特征”的个人意见,案件提交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审判委员会肯定了他的意见,他也用自己的一份坚守,捍卫了法律的原则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