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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宣传法律到调解纠纷
邓乃清宣传的法律知识因地制宜,比如在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宣传交通法,在土地纠纷多发的乡村宣传土地法。
县城附近有个村庄吸毒人员较多,邓乃清就到村口宣传禁毒法,逢人就说吸毒的危害和相关案例。村民听了很受感动,自发将家里的吸毒人员送去强戒,村里近年来没有新增吸毒人员。
灵城镇三勤村委有的农户不懂法,侵占了学校的土地。邓乃清又到三勤村宣传土地法,一番法律知识传播开后,这些农户主动把侵占的一亩多土地退回学校使用。
棠梨村委竹高塘村的陈、仇两姓人历来寸土不让,对拓宽路面、修建公共活动场所等不愿摊出土地。听了邓乃清的宣传后,他们改变了思想,愿意摊出土地修建进村水泥路以及文体活动场所。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邓乃清宣传的重点,在邓乃清的带动影响下,灵城镇尊老、敬老、助老的氛围日趋浓厚。尤其梓崇村委敬老成风,每年重阳节,村委会、村民小组都带着猪肉、面条等物品慰问60岁以上的老人。
灵城司法所所长叶泽银说,乡镇里许多矛盾纠纷调解现场都有邓乃清的身影,他不仅全程参加,还比任何一个部门工作人员都早到,一般说9点开会,他8点就到现场开始工作。
双鹤社区一路北六巷有两户邻居,因陈家建房安装排污管,与谢家发生争执,谢家扬言召集十几个兄弟来打架,陈家不甘示弱:“你有人,我有钱,我出3万请人来收拾你!”
一天晚上,双方争执不下,流血事件眼看就要发生。邓乃清了解情况后,火速赶到现场,对纠纷双方逐家宣传城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法、理、情的说服教育,化解了纠纷。
社区居民李秀兰被陈家的狗咬伤,要求陈家支付医药费,陈家以“上门被咬”为由,不答应付款。李家不服,声称要打起来,邓乃清知道后,主动登门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陈家听后心服口服,支付了500元医药费,纠纷得以化解。
普法事迹感动灵山各界
开展义务普法工作18年,邓乃清先后更换了5辆三轮车。
起初,他使用的是脚踏三轮车,由一辆老式自行车焊接而成,费力费神,能去的地方有限,沿途过街时使用扩音器或手持喇叭进行宣传。
为了扩大普法覆盖面,电动车刚兴起时,邓乃清把脚踏三轮车安装马达进行改装,街面执勤交警告诉他这是违规行为。邓乃清一听着了急,“天天普法自己怎么能不带头守法?”随后,邓乃清立即把三轮车恢复原样,靠人力踩踏前进。
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看了揪心,时任县委书记潘雪红买了一台崭新的三轮电动车送给他,广播宣传器材、宣传招牌则由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土地、工商部门等赞助。
邓乃清对三轮车及广播器材等宣传工具非常爱惜,在长期的宣传旅途中这些工具经常要维修或更换,邓乃清都是自费维修。
有人问他花这些钱不可惜吗?邓乃清一脸严肃:“我是一名党员干部,国家每年给我几万元退休工资,我拿万把块为大家做好事值得!”
邓乃清的义务法制宣传事迹,感动了县委和多个部门。一些单位邀约他帮助宣传部门法,把有关法律法规录成音带让他播放。学校邀请他作法制教育报告会近百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多人(次)。
群众对他更是好评如潮,赞扬他是活雷锋、好党员、好法制宣传员,称他是“灵山一宝”,但也有人说他是“大傻子”,退休了有福不享而奔波劳碌。
不管别人怎么评价,他总是轻松回答:“现在自觉做好事的风气少了。我工作习惯了,我要以身作则,带头发扬雷锋精神,树立社会正能量。”
许多人询问邓乃清这广播宣传会做多久,邓乃清如是说:“我做惯了,只要人家喜欢听,三轮车还能开,就要继续做下去!”
据统计,邓乃清从事义务法制宣传18年,依靠三轮车跑遍6个镇100个村委会、社区和200多个村屯,行程6万多公里,受到宣传教育60多万人(次)。(文/图 本报记者 莫小松 马艳 本报通讯员 黄大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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