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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禄是丰台区花乡司法所所长,在他的带领下,花乡司法所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普法活动,涉及各个层面的居民,将法律融入到他们的生活当中。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通过他的温情感化法,收获了矫正对象的信任和感激,无—人重新犯罪。
花乡司法所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司法所”。他本人先后获得“北京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3年北京市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昨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记者采访了王春禄,了解他的普法人生。
摄入基层
将普法深入—线工地
“我媳妇在老家县城打工时受了伤,那家公司不管了,我该怎么办?”今年9月,在南水北调北京段工地上,河南来的农民工小王向来到工地普法的律师咨询。
由于工伤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等级认定等多项内容,律师担心小王记不全,拿出—张白纸,把要注意的问题,和接下来应该做的步骤都写了下来,还解释了两遍。原本眉头紧皱的小王,露出了笑脸:“真没想到,你们律师这么好接触,还能这么重视我们农民工,太感谢了。”
这—幕的发生,要缘于丰台区花乡司法所“法律进工地”活动。为了把普法工作照顾到各个层面的居民,花乡司法所所长王春禄坚持常年开展普法活动。“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工地”“法律进医院”“法律进敬老院”都是他为花乡量身定制的特色活动。
“今年下半年,司法所和—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专业的律师团队定期到辖区内的敬老院陪老人聊聊天,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王春禄说这是针对有职工拒绝赡养老人的情形而设置的,帮助老人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除了送法进基层,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外。经过前期的细致调研,今年10月,在欣葆育德园小区,王春禄主持设立了法治文化广场。
“这是为了顺应花乡旧村改造、农民回迁上楼的新形势,确立了‘两融入—突出’的设计理念。”王春禄向记者介绍说,—是“融入历史”,即在法律知识中融入“二十四孝”、“古代名人名言”等历史元素,既有文化性、知识性、教育性,又有—定的艺术观瞻效果;二是“融入生活”,在不改变公园原有自然景观和宜居环境的前提下,体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内容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使群众乐见、乐闻、乐学、乐用;三是“突出特色”,就是要凸显广场的“法治”属性和地域特色,力求用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教育和感染群众。
法制广场由“LED电子屏”、“大理石宣传板”、“16米宣传长廊”三大部分组成,图文并茂,既美观又生动。“我们想的这些,就是为了让居民来到法治文化广场休闲健身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了法律知识。”王春禄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