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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修岩观点
选派工会工作指导员到非公企业开展工作,是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也是指导非公企业工会整章建制,规范企业工会运作,以点带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选派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员工作,是针对非公企业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性质的不同,工作特点的不同,建会难、开展工作难、维护员工权益难的现状,所采取的最直接、最具体服务非公企业、员工的有效尝试。
这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零距离服务,是直接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同时,选派工会工作指导员到非公企业开展工作,是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抓好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也是指导非公企业工会整章建制,规范企业工会运作,以点带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选派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选派非公企业指导员,范围首先限定在机关副科级以上工会干部。熟悉党务和工会工作,政治、业务素质较高,服务意识较强,并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按照自我举荐、群众推荐、党组把关选定的程序,确定不同辖区、不同类型、不同工作基础,具有典型示范指导意义的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工会工作指导员 。
非公企业指导员的职责要求: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和贯彻上级工会有关政策和要求。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及时反映基层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和谐企业建设。
2.开展工会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对所负责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深入调研,重点掌握未建会单位状况,为建立工会组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企业法人宣传建立工会组织对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向职工宣传加入工会组织,才能更好地有组织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代表工会组织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3.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落实好工会主席享受副职待遇,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做到“六有”,即工会要有牌子、有印章、有经费、有活动、有场所、有档案。做到制度规范,台账齐全。
4.指导、帮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职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的权益;指导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双爱双评”活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按照关于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党政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架起职工和工会组织的连心桥,面对面地为职工排忧解难、说话办事,做职工的“娘家人”。
5.区别不同企业类型,进行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较差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重点要在理顺关系、整章建制、规范工会工作上下功夫;对工作基础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典型,创新思路,创造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工运事业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