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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孩子挣钱的技校愧对“学校”二字

邓海建
2018-11-28 08:30:45

  “班主任说,那儿有网吧、健身房,每天的工作也很轻松,一个月还会给3000元工资。去了才发现,每天从早到晚组装灯泡,并没有工资……”说起自己遭遇的“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15岁的西安技师学院的一年级学生李丁认为,是学校欺骗了他们。(见11月26日《华商报》)

  说是社会实践,却机械重复地在流水线上劳动;说是工学交替,到了厂子却只是组装灯泡……天花乱坠的待遇灰飞烟灭,无限美好的承诺悉数爽约。虽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尚未发声,但就校方漏洞百出的回应来看,此事依旧难逃李代桃僵的诸般质疑。

  如果是正规实践,校方何苦要编造“有网吧、有健身房”的谎言?明明不少孩子未满16岁,为什么校方要再三扯谎说“所有的学生都是满16周岁的”?既然是社会实践,是否有必要收了学生的身份证来“代为管理”?既然是要“锻炼他们的动手能力,感受社会的竞争压力”,为什么与专业不挂钩、还非要从西安千里迢迢跑到浙江嘉兴去?

  连哄带骗地把不满16岁的孩子往流水线上赶,不让休息、不给薪资——这当然不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内,但这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社会实践”,除了贱卖了学生的劳动力,在教育层面又究竟有几分价值呢?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社会实践”或“顶岗实习”何以禁而难绝?几个月前,陕西航空技师学院机械数控加工专业的300名大二学生同样遭遇了奇葩事:专业是机械数控加工,学校却强制让去广东的电子厂实习4个月,不实习还疑似不给毕业证。东窗事发、媒体曝光,关键是,“然后呢”?

  不客气地说,这些年来,一些职业技术院校业已成为拿孩子挣钱的职业掮客,自由游走在教育和市场之间。在劳动力价格飙升、用工成本激增的当下,职校技校生很容易成为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唐僧肉”,一旦教育主管及市场监督部门对“社会实践”及“顶岗实习”缺乏有效监管,逐利冲动之下难免乱象频生。

  15岁的孩子,被一路绿灯送到千里之外的灯泡组装线,背后究竟有多少或明或暗的环节与程序失守失责?这大概不仅是职业教育亟待纾解的现实问题。我们应切实构建一种制度共识:任何一所技校都不能拿孩子挣钱,要有红线有底线,确保职业教育走上正规发展之路,让工匠精神真正传承下去。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葛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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