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监管合力
近年来,农民工家庭因职业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存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的职业健康,先后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划和职业卫生标准,监管力度逐步加大,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持续加强,诊断服务的可及性和诊断水平不断提高。
尽管政府、企业做了大量工作,职业卫生工作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面临的问题,提高农民工的健康水平,还需要加大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财政投入,完善农民工职业培训机制,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在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注重宣传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要走出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困境,就必须健全相关法律,加强政府监督力度,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协商、职代会等途径,反映农民工职业病防治诉求,推动解决职业病防治突出问题。加强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农民工相对聚集的行业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活动。(作者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