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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学习问答》(33)

如何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019-01-10 07:24:09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入,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兴起,企业组织形式、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及用工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的确立与运行、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适应劳动关系变化新趋势,要求工会组织把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工作主线,及时研判劳动关系的新动向、新特征和新问题,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一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推动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党委领导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推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开展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表彰,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积极参与完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提高。推动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科学制定行业劳动定额。

  三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进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把职代会、集体协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四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监督和预防机制建设。推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工会监督联动工作格局,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两书”制度,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分析研判制度,推动建立在线解决机制,提高专业性调处水平。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步志昊)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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