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开展民主管理进民企活动——
“一知三建四规范”助力“民主管理进民企”
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负责人对实行民主管理不理解、不愿意接纳,职工不了解、不懂得如何参与,企业工会不明白、不知道如何推动的问题,促进《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民营企业的贯彻落实,河北省各级工会持续深入开展“民主管理进民企活动”,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水平,3800家百人以上建会民营企业达到“一知三建四规范”(即让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知道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实现职代会程序、内容、职权、提案规范化)标准。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条例》颁布后,省总联合省人社厅、国资委、工信厅等部门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省总印发了《条例》学习宣传材料1.5万册分发各市,作为宣传普及读本。先后在河北工人报开辟“企业民主管理巡礼”“走进民企看民管”等专栏,组织新闻记者宣传报道了78家先进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印发《双赢——河北省民营企业民主管理经典荟萃》,汇总52家民营企业典型经验做法。各级工会面向广大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传《条例》,共发放宣传材料18万余份,接受咨询1万多人次。唐山、邢台、邯郸等地还开展了有10万多名职工参加的《条例》竞赛答题和有奖问答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是强化政策指导。省总工会2018年、2019年编辑修订印发了6000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白手册》免费发放给各市县及百人以上民营企业。保定市连续制定了《推进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职工代表大会标准化建设操作模板》,促进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普遍规范建立职代会制度。秦皇岛市先后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建制年”“依法规范年”“深化落实年”等活动,将“民主管理进民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承德市制定了《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办法》,督促辖区内民营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跟踪服务。省市县乡各级工会领导和民管干部三年多来共与近3800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向联系结对指导制度,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开展1次工作指导,了解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建制及运行情况,指导1200余家企业按照《条例》修改完善企业相关制度。衡水市重点对253家百人以上民营企业进行结对帮扶指导,702家百人以上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90%,规范率达到55%。沧州市要求结对指导三年覆盖率必须达到辖区民营企业的50%以上,目前辖区420家百人以上建会民营企业实现“一知三建四规范”目标。张家口市深入了解结对企业在关、停、并、转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通报经营形势及企业难处,教育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企业现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积极打造职企命运共同体。邯郸武安市结对指导百人以上民营企业达到35家,占百人以上私营企业51%。
四是强化典型引领。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近年来,各市总工会每年至少增加5家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单位,并对典型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省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已近300家。邯郸市总工会2017年召开“邯郸市区域(行业)职代会经验交流会”,推广磁县磁州镇、武安磁山镇等区域职代会典型做法,有效解决了面广量大、小而分散的非公企业职工民主权利落实难的问题。承德市围场县总工会创新开展“点线面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强化“点”型引路,打造“线”上特色,推进“面”上提升,实现职代会建制与规范同推进,职代会召开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总工会将此项活动作为对各市年度工作评价的内容之一,并逐年加大评价分值比重。邢台市总工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社局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条例》的执法调研活动,督促重点县、重点民营企业落实《条例》,实现“一知三建四规范”工作目标。保定市总与人社局共同制定了《“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监督检查规定》,依靠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建制。秦皇岛市每年定期对各县区逐一进行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明确了“对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县区负责督促落实,对县区提出的整改意见由市总工会负责督促落实”的整改原则,有力推进了整体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