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探索创新企业民主管理质量评估新模式——
创新工作方法 推行评估机制
针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存在职代会走形式、职工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现象,大连市以质量评估为抓手,切实抓住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创新实施“基层评估+上级认证”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新模式。该模式的实行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建设水平,推动职工知情权、建议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坚持与时俱进,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新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发挥这项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减压阀”、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催化剂”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推进器”作用,大连市立足基层实际、做实做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查摆出制约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意识淡化、内容虚化、程序软化、形式固化、作用弱化”等问题。按照“建制度、强功能、增实效”的工作思路,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入手,完善程序、细化标准,把职工的意愿和工作要求转化为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手段,推动民主管理融入企业管理各环节,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民主管理工作可见、可评、可改。
二、建立评估体系,运用有效载体,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细化内容,明确标准,突出操作性。制定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别设立了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城镇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含外资)两大类评估标准,对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进行评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评估包含“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职权落实、认证落实”4项,认证标准16条;厂务公开制度评估包含“制度规范、形式规范、内容规范、程序规范、保障规范”5项,认证标准18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评估包含“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职责落实、保障落实”4项,认证标准20条。《办法》将评估流程细化为“两级评估、四个阶段、八个步骤”,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对应对照,开展自我评价。
二是依托平台,重点推进,注重示范性。大连市通过抽查联检、考核评估、职工评议等方式,认证了两批396家标准化建设单位,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企业民主管理整体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选择瓦房店市作为区域推行质量评估机制试点地区,就解决“工作推进难、质量评价难、权益落实难”等突出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三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确保实效性。为提高评估机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大连市开展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活力建设等联合调研督导活动,推动工作落实。把省总工会实行的“3+X”工作模式纳入市委考核,提高做好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组织建设三项基本制度的责任意识。同时,把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内容纳入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审和评选工作中,设立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否决指标,将检查、考核、评估和表彰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标准,从根本上确保评估机制取得实效。
三、坚持基本制度,巩固评估成果,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通过推行质量评估,把企业民主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细化为科学可行的操作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推动企业民主管理“规则、制度、程序、职权、档案”等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实现了基础工作从“量”到“质”的转变。
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职工民主政治权利。通过推行质量评估,有效地解决了职工参与、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引导职工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督促企业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职工公开,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把“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工会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在推进质量评估工作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大对各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坚持开展“送教到基层”活动,面对面、手把手地为基层工会干部提供工作帮助,解决了相关人员对政策法规不了解和认识不到位问题,全面提升了工会干部整体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环境。各县(市、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产业工会以推行质量评估机制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作用,营造了全社会更加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目前,大连的经验已在辽宁全省进行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