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应该注意到,此次人力社保部门发布的“免罚清单”涵盖了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就业管理、劳务派遣、社会保险等29个行政处罚事项,都是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高发地带”,同时也正是工会组织为职工维权的重点所在。因此,工会要“睁大眼睛盯住”这些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关口前置”,把握分寸。
北京人社局近日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列入清单的29项行政处罚事项,凡符合轻微违法情形并及时纠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消息见报,舆论认为,北京此举兼顾了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是事关“六稳”“六保”务实之举。
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对于用人单位自然是利好,大受欢迎。那么,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组织应该和能够做些什么呢?
首先,要有大局意识。这个大局就是经济社会发展。没有发展,一切免谈。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就业保障)的活力源泉和中坚力量,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保护企业发展就是保就业保民生,保护企业创新就是保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工会服从大局也是维护职工权益,而且是根本的和长远的利益,因此对政府政策理应维护和执行。
其次,要未雨绸缪。服从大局不等于无所作为。毋庸讳言,在攸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方面,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业态企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合理甚至侵权现象。此次新冠疫情给许多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更使类似问题凸显。此时推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某种意义上加重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要求工会更加密切关注相关动态,见微知著,力争把用人单位可能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大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职工都知法、懂法、守法,尽可能使“轻微违法行为”不发生,让企业顺利发展,让职工人人舒畅,岂不皆大欢喜。
再次,要有所作为。工会组织应该注意到,此次“免罚清单”涵盖了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就业管理、劳务派遣、社会保险等29个行政处罚事项,都是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容易引发劳动争议的“高发地带”,同时也正是工会组织为职工维权的重点所在。因此,工会要“睁大眼睛盯住”这些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关口前置”,把握分寸。这样做不是吹毛求疵,而是因为政府文件明确,为了防止“免罚”的被滥用,对于免罚的适用预设了前置条件。如要求同时满足“违法行为涉及人数不超过设定标准、一年内无违反同一规定查处记录、未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整改或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等情形。既然执法有章可循,工会理当参与其中,不给那些屡罚屡犯者以可乘之机。
最后,要勇于担当。北京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是基于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监管思维,在保护企业发展积极性的同时,把劳动者权益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明确,对于拖欠工资、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依然保持“零容忍”态度。显然,政府不会为了单纯追求发展而牺牲劳动者的权益;对部分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是有底线的,并不意味着放纵不法企业主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在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以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会组织,理所当然应该担当起职责,理直气壮地与严重违法行为“较真”,尽最大努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