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时评:发挥工会帮扶作用 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本网特约评论员 张利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强调政府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构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据10月31日人民网消息)。
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编织一张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也能让人民群众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就业。编制这张安全网,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努力。这其中具有互助友爱光荣传统的中国工会,在参与国家社会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九十年代初设立的送温暖工程,到后来逐步发展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先后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肯定,成为国家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上,无论是习总书记在接见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时,还是李总理在为工会十六大代表做经济形势报告时,都对工会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中央领导要求相应的,是在国企改制、国际金融危机等制度性因素影响下,城市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困难职工数量巨大的现实。面对中央要求和职工期待,工会帮扶工作更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实现新发展。
工会帮扶应在社会应急救助中体现新特色。应急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但目前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工会帮扶工作的对象,很大部分是因生大病、子女上学、意外灾害等特殊因素而生活困难的职工,有针对性地雪中送炭,是解决困难职工群体最迫切的需要,更是对有限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些年,工会针对职工临时性困难和需要,创造性开展了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家政服务工程、农民工平安返乡等一系列帮扶品牌,受到了职工欢迎,新形势下更需要传承和发扬。与此同时,在天灾人祸面前,工会的组织优势更为凸显,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有关情况,第一时间深入职工家庭,第一时间反馈宝贵信息,第一时间集合资源和力量,无论是在汶川地震还是芦山地震中都有所体现,这都应是工会参与社会应急救助的特色。
工会帮扶应在社会救助体系中体现新作为。我国过去的扶贫计划主要是针对农村贫困地区,关于城市扶贫工作,党和政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工会等社会力量也广泛参与,但缺乏一个统筹规划。城市扶贫的对象应针对两部分人群:一部分是没有就业的城镇低保人群,主要靠民政系统的救助;更多的应当是尽管就业,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职工,这需要送温暖发挥救助作用。为此,我国应考虑设立城市扶贫总体规划,将送温暖纳入城市扶贫整体部署之中,发挥城市扶贫主渠道作用、拓宽工作领域,保证资金投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送温暖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才能确保扶贫帮困目标和效果最大化。
工会帮扶应为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在改革攻坚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我国困难职工群体的诉求在发生变化,既有解决看病就学等基本生活之需,又有谋求稳定工作的诉求,更有心理上融入城市的强烈愿望,这对送温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当积极探索建立送温暖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各级工会帮扶中心窗口,努力将帮扶的过程转变为反映职工诉求的过程,转变为帮扶、维权和服务有效衔接的过程,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