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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很困难”不是医检结果不互认的借口
郭振纲
//www.workercn.cn2015-03-3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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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每日电讯》3月30日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李慧2014年2月初在省医院做了肺部CT检查,被诊断为间质性肺炎。随后,李慧又拿着片子到哈尔滨医大一院,希望得到专家进一步确诊,却被告知,检查结果“不认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再一次检查的结论是,两个医院的检查结果完全相同。

  像李慧这样重复检查的经历许多人都遇到过,无论在同一个城市还是在不同的城市,不论是同一级别的医院还是不同级别的医院,不少患者遇到过检查重复、结果互不认可的问题。

  作为医疗领域的老问题,医检不互认与大处方一直饱受公众诟病和质疑。患者为此“窝火”,医院为此尴尬,主管部门为此作难。为了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不少措施,而情况并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一些医院依然“我行我素”,并找出种种借口进行推脱。

  “为了患者的健康”是一些医院一直公开强调的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的理由之一,这个看似很充分的理由公众却很难认可。还有一个隐藏的理由,一些医院不愿意公开说出来,那就是经济利益因素。医院的效益要考虑,医生的利益要考虑,购买设备的贷款和折旧要有出处,如果不开大处方,医检结果互认了,结果可想可知。为了尽可能地获取最大利益,推迟医检不互认在不少医院有着不得不为的内在冲动。除此之外,管理不严格、处罚不严厉,也是一些医院对有关政策要求能拖则拖的原因。

  问题是,医检不互认让不少患者担惊受怕,还花了不少冤枉钱。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检查,特别是CT、透视等检查,会给患者带来了二次“伤害”。钱花了、时间浪费了、身体额外受到了损害,这是“为了患者利益”吗?即使站在医院的角度考量,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检查时间比较早、影像角度影响判断等,医院完全可以给患者说明情况,由患者进行选择,而不应一开始就提出重新检查。

  医检结果不互认造成的重复检查,也给医保基金带来了巨大的支付压力,一些本来可以节省的检查费被迫重复支付,这对于本来保障能力不强的医保基金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更为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利好因此也被一些医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给抵销掉了。事实上,原卫生部早在2006年就曾出台《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包括检查资料互认和检验结果互认)。2010年原卫生部再次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但是,一些医院轻飘飘的一句“医检结果互认有困难”就把上述规定搁置了。相关医院如此而为,不仅不利于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患者的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而且国家的政策被“软抵制”造成的政策肠梗阻还会影响到政令的畅通和政府的形象。

  医检结果互认“有困难”,困难在哪里?相关医院应当拿出确证的理由。对于检查结果互认“很困难”这样的说法,不能任其存在下去,更不能让其称为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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