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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要讨薪先喝酒”:于法于情皆不容
杨召奎
//www.workercn.cn2015-08-19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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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郑州市一农民工与包工头喝酒讨要工钱,包工头称“喝一杯20块”,农民工将一杯酒灌下后昏迷在街头。据悉,劝农民工喝酒的包工头欠其四五万元工钱,多次讨要未果(据8月18日《郑州晚报》)。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相关的报道几乎天天都有。但像“喝一杯酒给20块钱”这样的新闻,还是让不少人唏嘘不已。这位包工头的所作所为,也将农民工讨薪面临的艰辛和困难演绎得淋漓尽致。但是,“要讨薪先喝酒”,于法于情皆不容。

  从法理上讲,工人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有恶意欠薪行为还涉嫌犯罪。再者,该包工头在明知讨薪农民工已有醉意喝不下去的情况下,还放出“喝一杯酒给20块钱”的话强劝他人喝酒,且在对方醉酒后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导致对方脸色发青嘴唇发紫躺在街边,若不是市民路过及时报警后果将不堪设想。该包工头的上述行为已经违法,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从情理上讲,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之事。“喝一杯酒给20块钱”,有戏弄人之嫌,是对农民工的不尊重。常人的酒量不过一斤,该包工头欠薪四五万元,如果“喝一杯酒给20块钱”,那得喝多少酒?从该包工头的事后表现来看,其根本没有想给钱的意思,不过想刁难农民工而已,极其不道义。

  农民工讨薪本不该如此屈辱,但从近段时间的报道来看,为了讨回血汗钱,农民工也是“蛮拼”的。从近日被曝光的“美人计讨薪”,到农民工惯常使用的拉横幅、爬塔吊等“土”方法,都说明农民工讨薪还面前诸多困境。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困境,一方面与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有关,他们不知道怎么搜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知道怎么通过合法的途径去维权;另一方面,也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软弱、作为不力有关。试想,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执法,包工头还敢欠薪吗?如果法律援助渠道畅通,农民工还用得着费尽心思并甘于受辱吗?

  因此,对于欠薪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和惩罚力度,只有严格执法,严惩欠薪者,才能让那些“老赖”对法律法规产生畏惧知心,才能让其收敛自己的行为;与此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法援机构也要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让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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