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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遏制高门票不能只靠“禁涨令”
赵昂
//www.workercn.cn2015-09-1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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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黄金周马上就要到了,对于有意出游者来说,动辄三位数的景区票价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一大旅游成本。国家发改委本月会同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发改委和旅游局的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这样的“禁涨令”,真的能刹住旅游景区门票的涨价风么?

  事实上,这不是国家发改委第一次出台对门票涨价的限制性措施。早在2007年,发改委就曾下发通知,即“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但到了实际操作中,每逢3年期满,各大景区纷纷大幅度上涨票价,曾经的“禁涨令”,变成了3年一次的“涨价令”。

  根据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5A级景区门票价格分析与国际比较(2015)》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186家5A级景区的门票平均价格已高达112元。而对于普通游客而言,在景区内的实际门票支出,有时远远高于景区大门口公示的门票价格。

  因为,很多景区为了规避门票限价,将景区人为分割,部分景点参观需要另外再支付门票,还有的景区将实际景区与售票处拉开较远距离,要求游客必须乘坐景区交通工具,交通工具自然要另行买票,形同变相涨价。对于主管部门的限价措施,很多地方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八年前的“禁涨令”迄今效果甚微,今日的“禁涨令”效果最终如何,不言而喻。

  在实际中,有相当一部分景区是基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所建,其所使用的是公共资源,在发达国家,这些基于公共资源所建的景区,往往实行低票价,以回馈公众。

  而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换言之,地方政府握有上述景区定价的监督之权,本应切实尽责,通过严控票价确保这些景区的公益性属性。但是,由于定价过程不够透明,景区运营成本和票价定价机制不对外公开,使得门票定价过程并不受任何外部监督。结果,一些地方便将这些公共资源“跑马圈地”后坐地生财,把门票收入作为地方重要财源之一,价格监管方反倒成了涨价的幕后推手。

  诚然,一些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所在地往往是边远贫困地区,当地财力有限,面对游客涌入后增加的各类社会管理成本,不得不以提高当地景区门票价格来变相弥补。但是,旅游业是包括“吃、住、玩、购、娱”在内的产业化集群,一家独大的“门票经济”,最终会遏制游客在其它领域内的消费,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无异于是杀鸡取卵。

  其实,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们,已经不太愿意走进价格昂贵的景区。因为,要想体验自然风光,可以自驾出行,有的是不要门票的大好河山,要想领略人文美丽,可以去博物馆,各地的公立博物馆都是免费的,设施条件也不错,且里面都是实打实的真东西。

  在“互联网+”时代,一个景区票价几何,游客评价如何,全数都能事先查询。年轻一代的游客群体已经不再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旅行模式,自然也不会再为“门票经济”买单了。

  遏制高票价不能只靠“禁涨令”,主管部门一方面应促进地方政府,大力发展旅游配套经济,以替代一家独大的“门票经济”;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让具有公益属性的景区将自身财务状况和票价定价核算方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阳光定价”而非“暗箱定价”,才是破解景区高票价的真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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