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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如此“JQK”无异于“杀鸡取卵”
郭振纲
//www.workercn.cn2016-05-30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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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5月29日报道,在国内民间投资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国务院督查组在黑龙江省调研发现,通过不断改善民间投资发展的公平环境,深化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今年前4个月黑龙江省民间投资增长13.1%,高于全国民间投资增速7.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一些受访的民间企业家反映,招商引资时企业被奉为座上宾,但在项目投产后,地方政府承诺的条件不兑现情况比较普遍,“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较突出。企业将之形象地描述为“JQK”:先勾我们进来,圈块地给我们,然后再尅我们。

  在黑龙江省明确“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未明确禁止的一切产业和领域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出现了对民营投资“JQK”的现象,这无疑削弱了当地政府的善政和努力,是一个危险信号。

  在一些地方、部门,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政策难以真正落地,一些企业不同程度遭遇“玻璃门”阻隔,“政策看得见,落地隔座山,审批延缓拖”。还有一些民营资本获准投资后,出现了事前热捧、事后冷遇现象。这些都影响了民营资本的投资热情,甚至促使一些企业“正门不走走偏门”,催生官商勾结等不正之风,有可能形成遵规守矩的企业办事难、违法违规的企业“路路通”的恶性循环,恶化了投资环境。

  为了招商引资,引进前热情高涨,开出种种优惠条件,引进后前恭后倨,答应好的优惠落不了地,甚至出现“拔毛”现象。不难想象,这种“JQK”做法的结果只能是,即使引进了投资也留不住,最终“双赢”变成了“双输”。

  目前,东北一些省份产业空心化现象比较突出,当地经济发展缺乏支撑,亟待引进新的资本、新的项目改善当地的经济生态和企业业态。在国家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加速推进的背景下,“JQK”现象不仅不利于该战略的实施,而且会成为制约因素。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野蛮对待投资者的行为,对投资者不公,对政府形象更是极大的损害。

  “JQK”现象从本质上而言,属于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新官不理旧政”、承诺条件不兑现属于为官不为,“尅我们”则属于为官乱作为。

  对于“JQK”现象中的为官不为,无论是条件不足不想为,动力不足不愿为,还是担当不足不敢为,都应该坚决处理;而对于为官乱作为,则要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处理,违规的给予行政问责,违法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对民企“JQK”无异于“山鸡取卵”,不能任其存在和蔓延。

  (本栏目文章系中工网原创,网媒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中工网”,平面媒体如转载须经本网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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