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谈及2018年上海民警“教科书式执法”时表示,这是一次非常规范的执法,同时也明确,司法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今年3月底之前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执法标准、用语指引进一步细化。
某种程度上,这可以看做是官方对于“教科书式执法”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更多“教科书式”执法的一种呼吁。
“教科书式执法”因其依法依规、严格有序、惩恶扬善、敢于较真儿、动真格而得到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双重点赞。然而,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教科书式执法”之所以还能够成为新闻,说明了他还并未得到普及。更多“教科书式执法”的出现,无论在惩治违法犯罪还是在普及守法常识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要想有更多“教科书式执法”的出现,首先要破解的是基层执法者的“不敢”情绪。
首先,这种“不敢”可能是因为不会。
回顾上海民警的“教科书式执法”,因执法者本人也常年担任教官工作,所以,对警告次数、警械的使用不仅依法依规而且应用熟练。要想让基层每一位执法者都做到这一点,恐怕还需要时间。能有多少学员都能够达到教员的水平,能有多少学员都能掌握规范的指导要求,这都关系着“教科书式执法”能否更多乃至普及。
特别是在实操阶段,在与当事人对峙过程中,能否临危不乱、控制情绪、稳定发挥,这都是需要长期的训练和学习的。
此外,公安系统的执法是否适用于城市管理的执法,检察院、法院的执法又如何在保持教科书标准的同时不失去自己的行业特征、特色,这些不仅需要基层执法者掌握,同时也需要顶层与时俱进的设计与规范。
其次,这种“不敢”可能是因为害怕监督。
回顾上海民警被点赞的“教科书式执法”是一次妥妥的镜头下的执法,尽管公安部要求干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但对于基层执法者来说,对这种“镜头下”的适应还需要时间,目前来说还是比较敏感甚至抗拒的。
然而,与其被动地忍受、接受在镜头下接受执法监督,不如是欢迎执法时监督的镜头。因为,在镜头下的执法不仅会让督促执法者的内心更加紧靠“教科书”的规范,同时,这种监督也是在帮“教科书式的执法”自证清白。
比如,多一些镜头、多一些角度拍摄,有时候反而会让被执法一方的断章取义无处隐藏,让自说自话难以“圆满”。
最后,这种“不敢”也可能是因为缺少撑腰的底气。
有时候“教科书式的执法”并非是“一团和气”的,必要的情况下,是有冲突、有碰撞的。然而,这种为了执法而出现的不可避免的硬碰硬一旦上传到网络上,可能就因为某一句话、某一个动作而引来不小的麻烦。
虽说所有的争议都会经历调查取证,最终也会水落石出,但在查明事实后是大事化小,息事宁人,还是郑重宣布,大张旗鼓,对于那些敢于进行“教科书式执法”的人是有区别的。
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基层纪委公开宣布了一些诬告案例,为那些被冤枉的被告官员力证清白。这种大声的宣告实际上就是在给那些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撑腰,也在给其他干部树榜样、做示范。
对于那些敢于实施“教科书式执法”的执法者来说,这种有力的“撑腰”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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