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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在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方方面面做出表率的国有企业,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在“国”字头的掩护下,逃避监管,享受种种法外特权,损公肥私,进而使国有资产和公众利益遭受双重损失。
华电集团存在违规支付并购款,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问题;中国海运一些领导人员以较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一些私人老板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新华社2月7日的报道称,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看,一些人内外勾结围猎国有资产已经到了明火执仗的地步。
现实中,人们耳闻目睹的类似内外勾结现象,亦如新华社的报道所说,并非个案。
好的项目、工程,交给自己子女经营的公司去做,手续、资质可以造假搞定;需要采购的东西,让亲朋好友的公司中标,超市货标出大商场的价格,原因“你懂的”;承包一公里的高速公路、铁路有时便能让一家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一直以来,国有企业一些工作人员的行为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差钱”,今天看来,有些“不差钱”其实是有很强的目的性或者说指向性的,即那些“被慷慨”的对象都是有关系、有门路以及日后有利益可交换、输送的“内”人。
如果把国有企业和他们负责经营的国有资产比作一棵大树,那么这棵树显然已经长了不少虫害,有的虫子在外面发力,有的虫子在内里“咬噬”,并且内外配合协作。长此以往,大树怎么可能枝繁叶茂?
内外勾结之下,多少国有资产成了个人家产?被巡视的,一下子便露出了“马脚”,而那些尚未被巡视的,有多少能保证自己清白?
国有资产流失,不仅是钱的问题,也不仅是国企领导和他们的“亲友团”、“朋友圈”的问题,而且是事关公共资源、公共利益的事情。这当中的有些行为会造成不正当竞争,而不正当竞争显然侵害了那些试图正当竞争者的利益,进而会影响整个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有些行为会使一些资质不健全、业务不熟练甚至毫无经验、技术可言的企业获得修路架桥、铺设管道线缆的机会,而实际上他们只把这当作谋取最大利润的机会,不会考虑工程质量如何、能用多长时间,近年来,那些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甚至闹出人命的豆腐渣工程并不鲜见;有些行为还伴生着一些腐败、违法之事,破坏经济生态的同时破坏着法治生态。
内外勾结,靠山吃山、靠船吃船、靠油吃油,如果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这样的事情其实不仅存在于国企,还存在于一些权力机关和部门,尤其是一些有审批权、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比如,有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人收了企业的好处费之后,允许其上马各种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为其各种排污行为打掩护;有的负责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也因为勾结后的利益颇丰,而一再容忍和纵容着那些违规生产和操作之事。内外勾结,说到底,是靠权力吃权力,靠资源吃资源。
本该在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方方面面做出表率的国有企业,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在“国”字头的掩护下,逃避监管,享受种种法外特权,损公肥私,进而使国有资产和公众利益遭受双重损失。
人们更关心的是,当下,如何遏制更多的勾结?如何规范国有企业的资金、项目运作,规范国企高管及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与职责?如何及时发现并查处那些将国有资产收入个人腰包的行为?中纪委对部分国企的上述巡视只是开始,接下来,要进一步实现对国企监管、巡视的全覆盖,依据党纪国法清除更多的“国企蛀虫”,问责到人。同时,要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厘清国企及其管理人员的权责和身份,要发现并堵上各种制度漏洞,压缩内外勾结的可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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