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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官员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行为的保护伞,个人得了好处,企业赚了钱,公共利益则受到了严重损害。铲除保护伞,让无良企业不敢无法无天,既是回应公众的呼声,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据新华社3月22日报道,在矿产资源丰富的湖南省慈利县,一家名为张家界恒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矿企“盘踞一方”十余年,尽管与百姓的纠纷、冲突不断,但生意仍旧风生水起。据调查,该公司的“底气”不仅来自自身经营本钱,更来自与当地政府部门千丝万缕的关联。在政府部门看来,它是县里矿产开采的“行业龙头”;在百姓眼中,却是“无法无天”的“矿山霸主”。尽管记者3个月前就相关问题采访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和通报。
据报道,因为当地一些官员的支持,该公司能够以较低的价格承包矿山十余年;因为当地一些官员的庇护,该公司屡与百姓发生纠纷,但百姓反映的利益诉求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样因为当地一些官员的保护,该公司尽管涉嫌偷税漏税被公安机关立案,但却没有受到大的影响。
问题是,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官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在企业兼职,更不能充当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更是细化了相关规定,严令在企业兼职的官员限期退出,对于充当保护伞的更是严厉处罚。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该公司依然无视当地百姓的合理诉求,当地一些官员依然给予保护,当地政府部门对于舆论监督能拖则拖,该公司的“底气”确实够足。这类现象的存在无疑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格格不入。
其实,有关部门和官员充当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对无良企业的不法行为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的现象在不少地方、不少领域也曾发生过。比如,有地方对某些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废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环保法在一些地方硬不起来;有官员给不法企业通风报信,导致一些专项打击行动无法取得实效。比如,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于百姓反映的企业不法经营行为不能秉公处理,对于一些百姓的合理诉求,不能理直气壮地给予支持,而是“明帮暗不帮”。再比如,对于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处理不法行为的要求,有些部门和官员阳奉阴违,极尽拖延之能事。
一些官员充当不法企业和不法行为的保护伞,个人得了好处,企业赚了钱,公共利益则受到了严重损害。对于政府而言,阻碍了依法治国的实施,损害了政府形象;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上纵容了不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于公众而言,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凡此种种,决不能任其存在下去,必须下猛药强力纠正。
铲除保护伞,让无良企业不敢无法无天,既是回应公众的呼声,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对于一些地方一味追求GDP,对一些企业无底线容忍,上级部门应当予以干预,让公权力回归正轨;对于一些与无良企业沆瀣一气,甚至本身就是无良企业一分子的某些政府官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只有不该参与企业经营、不该在企业兼职的官员退出企业,只有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处罚,公众利益才有保障,法治才有权威,公平正义才能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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